高級會計師報名條件及考試科目北京(高級會計師報名條件及考試科目)
學歷
初級會計:
具有高中/中專畢業證即可
中級會計: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上述對學歷的要求只要是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即可,并不局限于統招,從業后參加的自學考試、成人教育、函授、網絡教育、遠程教育等均可報;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從事會計工作,相應的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報考流程
初級會計:每年12月份左右報名
次年5月份左右考試
考完1至2個月出成績
中級會計:每年3月份左右報名
次年9月份左右考試
考完1至2個月出成績
考試科目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
中級會計: 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
報名入口
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通知)
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報名→審核→繳費→報名成功
備考干貨
【干貨——會計必收】稅法所有稅種計算公式大全
各稅種計算公式
增值稅
1、一般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此處稅率為17%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2、進口貨物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3、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x征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消費稅
1、一般情況
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2、從量計征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關稅
1、從價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適用稅率
2、從量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x關稅單位稅額
3、復合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x關稅單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x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企業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淮予扣除項目金額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月預繳額=月應納稅所得額×25%
月應納稅所得額=上年應納稅所得額×1/12
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使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
2、稿酬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使用稅率×(1—30%)
3、其他各項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使用稅率
其他稅收
1、城鎮土地使用稅
年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平方米)×使用稅率
2、房地產稅
年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x(1—扣除比例)×1.2%
或年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3、資源稅
年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4、土地增值稅
增值稅=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一扣除項目
應納稅額-x(每級距的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
5、契稅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增值稅
1、直接計稅法
應納增值稅額:=增值額x增值稅稅率
增值額=工資+利息+租金+利潤+其他增值項目-貨物銷
售額的全值-法定扣除項目購入貨物金額
2、間接計稅法
扣除稅額=扣除項目的扣除金額×扣除稅率
(1)購進扣稅法
扣除稅額=本期購入扣除項目金額×扣除稅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稅額
(2)實耗扣稅法
扣除稅額=本期實際耗用扣除項目金額×扣除稅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稅額
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
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1、銷項稅額=銷售額x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2、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應稅項目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
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銷售額=含稅收入(1+增值稅征收率)
進口貨物應納增值稅額
進口貨物應納增值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