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業的稅收政策(合伙企業的稅收政策)
一、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份額轉讓是否屬于股權轉讓需要繳納印花稅?
不需要。合伙人份額不屬于企業股權;因此,合伙人轉讓合伙人份額,不屬于印花稅應稅項目,不需要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二、合伙企業,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出資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合伙企業出資額不計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不征收資金賬簿印花稅。
三、合伙企業,合伙企業股權轉讓,是按照“經營所得”還是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情況一:非創投企業
若是你屬于非創投企業,則合伙企業股權轉讓,是按照“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5%-35%。
情況二:創投企業
若是你屬于創投企業,則可以選擇:
1、創投企業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其個人合伙人從該基金應分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按照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創投企業選擇按年度所得整體核算的,其個人合伙人應從創投企業取得的所得,按照“經營所得”項目5%-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合伙企業,申報完了合伙人的個人經營所得的個稅后,將剩余的利潤打到合伙人的個人賬戶,是否還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由于已經申報繳納了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因此允許將剩余利潤打給投資者個人賬戶,不再需要重復繳納個人所得稅了。
關于這條,以遼寧園區的合伙企業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為例,合伙企業繳納完所有稅種(增值稅、附加稅、個人所得稅)之后利潤分配給合伙人賬戶,不再繳納20%個人所得稅。
四、合伙企業的個人所得稅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嗎?
合伙企業的個人生產經營所得個稅是可以申請核定征收政策的,例如遼寧園區,無論是服務業還是商貿業的合伙企業都可申請核定征收
綜合稅率:
服務業:0.9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