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查賬簿主要包括哪些種類(備查賬簿主要包括)
根據《中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
《會計法》不僅規定各單位必須依法設帳,還對設置會計帳簿的種類作出規定:“會計帳簿包括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和其他輔助性帳簿。”其中,其他輔助帳簿,也稱備查簿,是為備忘備查而設置的。在會計實務中主要包括各種租借設備、物資的輔助登記或有關應收、應付款項的備查簿,擔保、抵押備查簿等。各單位可根據自身管理的需要,設置其他輔助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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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賬簿丟失或損毀該怎么辦?后果嚴重嗎?
會計賬簿無意丟失損毀了,主要的后果有兩種,一種是罰款,另一種是涉及補稅。如果是故意損毀隱匿的,情節嚴重就會負上一定的刑事責任。做賬的時候還是要提高警惕,盡量避免這種事情發生。
個體戶達不到建賬標準的怎么記賬
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建賬要求的個體工商戶實行定期定額戶的稅收征收管理。稅務機關對建賬戶采用查賬征收方式征收稅款。
建賬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賬征收與定期定額征相結合的方式征收稅款。
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和本辦法規定的設置賬簿條件,對照選擇設置復式賬或簡易賬,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賬簿方式一經確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進行變更。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不設置賬簿嗎?
“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納稅人,可以聘請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經稅務機關認可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物;若聘請上述機構或者人員有實際困難的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以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