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立法權的主體是(國家立法權的形式主體)
1.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制定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改憲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可以對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叫基本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一般叫法律,兩者都由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這里的“基本法律”是指涉及刑事、民事、合同、物權、程序、組織事項的基礎性法律,如《民法典》《刑法》《地方組織法》等。
2.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
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根據立法法的規定,行政法規可以就下列兩個方面的事項作出規定:一是為執行法律的規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規的事項;二是憲法規定的國務院行政管理職權的事項。此外,國務院還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經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授權,對屬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專屬立法權而尚未制定法律的事項,制定行政法規,但犯罪和刑罰、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司法制度等事項除外。
3.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
(1)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
(2)設區的市(自治州、不設區的地級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根據本地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就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準后施行。
(3)經濟特區立法權。經濟特區所在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授權決定,根據經濟特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遵循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下制定法規,在各自的經濟特區范圍內實施。
深圳經濟特區
4.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民族自治地方(即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族歌舞
甘肅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康樂草原風光
5.特別行政區行使特殊立法權
根據我國“一國兩制”方針,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的框架下,享有高度的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根據基本法規定,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制定法律,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香港特別行政區夜景
6.國務院組成部門和有關機構制定部門規章
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可以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范圍內,制定部門規章。部門規章規定的事項應當屬于執行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的事項。
7.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政府規章
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ㄗ灾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政府規章。設區的市(自治州、不設區的地級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ㄗ灾螀^)的地方性法規,可以就“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政府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