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任審計報告至少應當包括什么情況及其所負責任(離任審計報告至少應當包括什么情況)
但離任審計并不是人人都需要做的,絕大多數的人是不需要進行離任審計的。需要進行離任審計的人員,一般是大型上市企業,集團型企業的高管人員、重要職位人員,此外還有國有企業的高管等。
當然,離任審計只是一項稍微特殊點的審核工作,并不是意味著他們就有經濟問題,這是公司的常審計活動而已。
那么,離任審計都會審查哪些方面的內容呢?
1、任期內基本經營狀況,主要包括任職期間內資產保值狀況以及任職期間市場開拓情況;
2、在職期間歷年簽訂的合同詳細情況;
3、公司整體收益情況;
4、費用管理控制情況,產品材料成本的下降情況,物流成本及產品首檢合格情況;
5、最近幾年的資產處理情況以及在職期間人力資源建設情況;
6、任期末各項資產與負債的詳細說明,這其中包括任期末各項資產情況以及任期末各項負債情況;
7、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情況,已發貨未開票情況,未結費用情況;
8、與公司其他員工了解離任領導在職期間的工作情況以及口碑。
另外,離任審計對企業而言是有一定好處的,一是能規避企業的風險,看此人在職期間是否符合公司的規章制度,若存在觸及法律問題,能夠及時進行糾;二是審查在職期間是否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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