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準則固定資產準則(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細則)
2020年疫情期間某企業效益不好,老板于當年年末變賣了部分固定資產,會計進行賬務處理后產生“資產處置收益”8萬元,2021年1月會計在電子稅務局申報第四季度財務報表時,突然發現沒有“資產處置收益”這一行次,于是來電咨詢:
為什么會找不到對應的行次?
我要把這8萬元填到哪兒去?
01
首先,我們確認了一件很關鍵的事:該企業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準則》 。因如此,電子稅務局的財務申報表中才沒有“資產處置收益”的行次。因為“資產處置收益”是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所使用的報表項目。
其次,我們來看一下,在小企業會計準則下處置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小企業會計準則》第三十四條規定:處置固定資產,處置收入扣除其賬面價值、相關稅費和清理費用后的凈額,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前款所稱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是指固定資產原價(成本)扣減累計折舊后的金額。
會計分錄如下:
(1)將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收到處置價款: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結轉處置損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或者,處置發生虧損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上述案例中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變賣固定資產所產生的8萬元收益,在季度申報時應當填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外收入”一欄;如果產生了虧損,則填入“營業外支出”。
02
那么,如果是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又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呢?
根據財政部發布《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7〕30號),其中新增“資產處置收益”行項目在利潤表營業利潤前列報。
(注:“資產處置收益”和“資產處置損益”首次出現在財會〔2017〕30號文中,該文現雖已被財會〔2019〕6號文代替,但處置固定資產的原則仍按如下情況區分)
《企業會計準則》下的固定資產處置分為兩種情況:
①因已喪失使用功能或自然災害發生的毀損等原因(資產無使用價值),此種情況下,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已經沒有使用價值了。產生的處置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其處置損益依然通過“營業外收支”核算。
②其他情況,包括出售、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對外投資以及捐贈等原因,這種情況是為了換取對價,或者具有一定的商業目的,且資產還有使用價值。產生的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處置損益,則通過“資產處置損益”科目核算。
上述案例中企業變賣固定資產的情形屬于第②種,會計分錄如下:
(1)將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收到處置價款: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結轉處置損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資產處置損益
或者,處置發生虧損時:
借:資產處置損益
貸:固定資產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