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最新版(安全費用提取標準最新)
(一)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噸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礦噸煤15元;
(三)露天礦噸煤5元。
二、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企業安全費用的提取標準以生產企業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逐月提取:
(一)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至10000萬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0萬元至100000萬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三、新建企業和投產不足一年的企業以當年實際營業收入為提取依據,按月計提安全費用。
四、企業提取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五、高危企業轉產、停產/業或解散的,1.煤礦企業應當將安全費用結余轉入礦山閉坑安全保障基金,用于礦山閉坑、尾礦庫閉庫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損失賠償;2. 非煤礦山企業應當將安全費用結余用于處理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前的危險品生產或者儲存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支出。企業調整業務、終止經營或者依法清算,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結轉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