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付款是什么意思(其他應收款是什么意思)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反映了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
它主要包括:
①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補貼款;
②應收的各類政策性退稅、待抵扣的稅金;
③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比如公司幫員工墊付的醫藥費等);
④備用金(也就是向企業各職能科室、車間等部門科室撥出的備用款項);
⑤支出的各類保證金(比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等);
⑥預付賬款轉入(這里的預付款項分2種情況,一種是有確鑿證據表明其不符合預付賬款性質的金額,另一種是因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已無望再收到所購貨物的金額);
⑦本部與分子公司間的資金往來。
這樣看來,其他應收款科目里該放什么不該放什么,其實一目了然,但現實中為何還如此混亂呢?
其實都是因為,在新會計準則下,`其他應收款`科目在原來核算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這一項。
2、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怎么解釋?
這么說吧,如果你的企業采用售后回購的方式進行融資,銷售價格與原購買價格之間如果有差額,就可以在售后回購期間內,以按期計提的方式計算好應計利息,借記到“其他應收款”科目里,并貸記到“財務費用”科目;另外,中間如果產生了應收補貼款,也轉入“其他應收款”到科目里……
發現沒有,這里有了“空子”:
如果你有不太好解釋的銷售回扣返利、有無發票的活動支出、特殊的勞務費、老板挪用的資金、收不回來的款項等等特殊的、說不清的道不明的業務,都能以“其他應收款”的名目,偷懶地、違反會計制度地處理!
所謂積少成多、滴水成河…久而久之,“其他應收款”就變成了一個五彩斑斕、數目巨大的大坑,很難不招稅局和證監會注意!
3、其他應收款真的是“萬能筐”?
其他應收款還真不是一個什么都能裝的筐,近日有家企業就因為利用“其他應收款”而被證監會無情ko了。
中水漁業是我國有名的遠洋捕魚企業,但因為在2015年半年度報告披露的合并資產負債表其他應收款項目期末金額少計近8402萬元,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就曾經收到過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7號)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查明,中水漁業主要存在三大違法事實:
一、賬實不符金額計入其他應收款;
二、以利潤分配沖減其他應收款;
三、知悉資金占用詳情,但半年報不披露。
北京證監局除了責令中水漁業改,給予警告,并處以45萬元罰款;對17名相關責任人員也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至15萬元不等的罰款。
慘痛的教訓啊同志們!
4、這些真假賬目別再放其他應收款了
也許有些小伙伴會說,大企業利用其他應收款占用資金數目,被查出來也不奇怪。不過在廣大中小企業財務工作中的偶爾不合規行為,應該沒什么問題吧?
稅務稽查如此嚴格的當下,其他應收款就像一個燙手的山芋一般顯眼,稅局和證監會怎會不注意到呢?
因此,別再偷懶啦,趕緊把其他應收款“清洗”一番、收拾利索吧!
1、屬于員工借支業務的
營改增全面實施以來,無償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視同銷售,還要繳納增值稅,個人借款還敢繼續掛賬?年末了,該還的還,該平的平,再掛著就真的掛出事故了!
2、屬于挪用資金的
無論是借給個人還是借給老板,都趕緊還了吧!
3、屬于無票支出的
最嚴發票新規實施以來,因為發票問題出事的企業太多了!如果實在沒有發票,那就找規途徑代開唄,別想著占無票打折之類的小便宜,到頭來坑了公司更坑了自己!
4、屬于無法收回的款項的
確定回不來的其他應收款項,比如員工離職了收不回來的,建議打報告計提壞賬清理掉。不要覺得它是雞肋“食之無用棄之又可惜”,實際上已經是毫無價值的資產了,果斷“斷舍離”吧。
5、利用 “其他應收款”虛列的成本費用
——不用多說肯定是會計法規嚴禁的。
6、隱匿收入
如果你所在的企業為了隱匿收入、逃避稅收,利用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中先出現貸方金額,然后再從借方沖銷的方式,把銷售收入放在這里,建議趕緊收手!
7、私設小金庫
把其他應收款當成不斷輸入資金的小金庫,比如把企業本不存在的員工借款存在小金庫里——基本等于找死。
8、將其他應收款作為“現金”科目的現金長短款的備抵款項
——嚴重違反了會計制度。
9、利用其他應收款為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10、企業通過其他應收款隱藏短期投資、截留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