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銷和反傾銷稅的含義(傾銷稅是什么意思)
答:如經查實,貴司有可能被處罰。根據《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之規定,進出口貨物的品名、稅則號列、數量、規格、價格、貿易方式、原產地、啟運地、運抵地、最終目的地或者其他應當申報的項目未申報或者申報不實的,分別依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影響海關統計準確性的,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二)影響海關監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三)影響國家許可證件管理的,處貨物價值5%以上30%以下罰款;(四)影響國家稅款征收的,處漏繳稅款30%以上2倍以下罰款;(五)影響國家外匯、出口退稅管理的,處申報價格10%以上50%以下罰款。因此,貴司漏報部分服務費用構成申報不實,具體法律后果要結合貴司違法情形予以確定。
典型案例:當事人某開發有限公司委托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向s海關申報進口一般貿易項下模具鋼塊27300千克,申報價格為cif62244歐元,申報商品編號為7218910000,報關單號xxxx20211000129145。經查,該貨物屬于應征進口反傾銷稅產品,需在報關單申報項目中規范填報相關計稅信息。上述事實業已構成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以上行為有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證、海關查問筆錄、情況說明等為證。根據《中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科處罰款人民幣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