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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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法人股東責任包括什么,怎么規定的?
北京浩天信和(長沙)律師事務所葉翔鋒律師解答:
一般情況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一樣,只需在自己的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自己的財產獨立于公司的財產,那么該股東將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北京浩天信和(長沙)律師事務所葉翔鋒律師解析:
投資人設立一人公司主要基于以下考慮:第一,自然人股東的法律意識不夠,對一人公司的限制及舉證規則不夠清楚,出于操作簡便而設立了一人公司。第二,對于法人股東,出于對公司的100%絕對控制權設立了一人公司,尤其在集團類企業或國有企業里比較常見。
針對投資人:
1、考慮到公司法的限制性規定,建議投資人在設立企業時謹慎選擇一人公司的企業形式,盡量選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并由投資人占據控股地位即可。
2、若確需設立一人公司的,建議嚴格區分股東財產與公司財產,避免出現財產混同的情形。若公司需要以獨資股東名義開設銀行賬戶的,建議賬戶資金專款專用,且賬戶僅限于公司收付款,并作好財務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