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公司業務范圍有哪些(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哪些)
廣州財稅服務服務內容:
1、財稅服務
2、代理報稅
二、財稅服務的工作時間
業主業務量而定,一般每月集中記帳一次,業務量大的每星期一次,或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商定。
三、財稅服務的人員安排
我公司派出會計專業人員,并保證業主在與本公司簽定的服務合同期內絕不中斷記帳服務。
四、相應的稅務服務
我公司記帳人員可為客戶辦理納稅申報以及納稅事務咨詢服務。
五、業主應提供的基本條件
1、配備合格出納人員辦理相關業務;
2、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各有關業務人員予以必要的配合。
一、廣州財務公司收費標準:
財稅服務收費標準:
a、建筑業及其他工程行業、租賃業、飲食業及部分服務業(營業稅納稅人):350-500元/月
b、商業批發、零售業、現代服務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400—600元/月
c、工業生產、制造、維修、運輸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400-800元/月
d、批發零售、生產制造、運輸業、現代服務業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600—1000元/月
e、外資、高新技術企業:600—1500元/月
二、廣州財務外包準備程序:
1.與潛在客戶溝通,了解客戶合作意向。
2.為了更周到地為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深入了解客戶公司以下內容:公司成立的時間、所屬行業、營業收入狀況、主要流轉稅為增值稅的,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或營業稅的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是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公司是外資、中外合資、內資等。公司的員工人數。
3.報價。根據第二條了解客戶情況后,結合公司的服務定價政策,初步向客戶提供報價。
4.登記客戶意向表。
5.跟蹤客戶至少3次,并與客戶達成或上門作進一步溝通計劃。
簽訂協議
1.與客戶達成合作意向后,就客戶提出的服務開始日期、服務期限、服務內容、服務價格等初步協議轉交客戶。
2.若與客戶達成一致意見,則簽訂服務協議,否則將服務條款修改后直到客戶滿意后簽訂最終協議。
執行協議
1.財務顧問與客戶相關人員初步確定第一次服務前的工作準備。服務前的準備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1)確定客戶專職或兼職出納人員。
(2)財務顧問指導出納建立內部管理用現金與銀行存款日記賬。
(3)指導客戶日常資金暫支單和費用報銷單等單據的填制和辦理工作。
(4)要求客戶提供:營業執照與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稅務局批準的稅種及稅率表復印件。
(5)要求客戶提供客戶單位所屬稅務局地址、稅務專管員姓名及聯系方式。
(6)客戶出納人員每月25日將費用報銷單、暫支單、發票、銀行往來收據、工資及社保金明細表、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庫存商品等出入庫單、購銷發票、經濟合同等資料快遞銳卓公司指定的財務顧問。
2.做賬。每月25日至30日財務顧問整理發票并及時做賬。做賬過程中,對不確定的問題如發票等資料短缺或內容不清楚的問題及時與客戶方溝通。
3.報稅。每月1號至10號填制稅務報表資料并指導客戶出納劃轉稅款。
4.需到客戶稅務局國、地稅報稅的,由財務顧問或客戶出納上門報稅。實行網上申報的,進行網上申報。
5.財務顧問將稅單、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記賬憑證等資料快遞給客戶公司。
6.財務顧問就稅務局提出的問題及最新財稅政策及時反饋給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