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托管費用(財務托管一年多少錢)
財務托管有哪些優缺點?財務托管注意事項有哪些?
企業托管經營財務管理是怎么規定的?
根據《企業財務通則》(中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41號)第五十六條規定:“企業實行托管經營,應當由投資者決定,并簽訂托管協議,明確托管經營的資產負債狀況、托管經營目標、托管資產處置權限以及收益分配辦法等,并落實財務監管措施。
受托企業應當根據托管協議制訂相關方案,重組托管企業的資產與債務。未經托管企業投資者同意,不得改組、改制托管企業,不得轉讓托管企業及轉移托管資產、經營業務,不得以托管企業名義或者以托管資產對外擔保。
找財務托管代理公司的優勢是什么?
優勢1.代理機構代理可以節省時間
對創業者你來說,時間很是很寶貴的。專門的代理機構已詳細了解辦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以說是駕輕就熟.不用你花時間去了解每個事項,跑各個政府部門,以及準備大量的注冊材料。
優勢2.節省精力
你將注冊公司的事宜交由代理公司全權辦理,可以省時省力,從而把精力用在公司籌備及前期的市場開拓與宣傳上.可謂一石二鳥,爭取利潤更大化;
優勢3.代理公司的業務性
選擇一家專門的注冊代理公司是十分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好的注冊代理公司會用很短的時間注冊好一家公司,幫助企業節省注冊費用、降低投資成本;
優勢4.一站式服務
而且有實力的代理公司,可以提供一站式經營服務,企動引擎公司注冊,代理記賬,商標專利外,還能提供財務托管、財務軟件、公司注冊年審等服務,都能做到貼心滿意!
企業財務托管合同注意事項:
1、保證問題。保證是指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證人)以自己的名義擔保一方當事人(被保證人)履行合同,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的一種法律制度。保證的方式有三種:一是由保證人和債務人訂立保證合同;二是保證人單方向債權人遞交擔保書;三是保證人在主合同上表明同意擔保的意思并簽字蓋章。在各種經濟合同,保證是經常使用的一種擔保方式,尤其是借款合同一般都有保證條款。
簽訂合同時要注意:①保證的生效時間要與主合同生效的時間相一致,如果合同簽訂后要辦理公證、簽證或報經上級批準才生效的,那么保證的生效期限也應在辦理有關手續后才開始計算,主合同生效日期改變的,應征得保證人同意。
②保證的有效期限應與主合同的有效期限相一致,如果約定以保證為合同成立條件的,那么須保證條件成熟時,主合同才生效。
2、抵押問題。抵押是指合同中的債務人或第三人將自己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一定財產提供給債權人作為抵押物的一種擔保。訂立抵押條款時,一般應注意如下幾個問題:
(1)抵押人可以是合同中的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必須是對抵押物享有財產所有權或者經營管理權的人。
(2)抵押物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但必須是依法可以流轉的財產。
(3)抵押成立后,抵押權人即對該抵押物享有擔任物權,抵押人不能再將該財物另行抵押他人,否則,重復的抵押無效。
3、定金問題。定金是一方當事人為了保證合同的履行,在訂立合同時,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定金作為合同的擔保形式之一,既可以作為合同成立的法律證據,又能擔保合同的履行,不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就要受“定金罰則”的制裁。
4、預付款問題。預付款是一方當事人按合同約定,在合同簽訂后預先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合同履行后,預付款可以折抵貨款或酬金;如果合同不履行,預收貨款的一方應如數退回預收的貨款及利息。
有幾個問題應引起合同簽訂人的注意。
(1)確認識預付款的利弊。在某種情況下,當事人為了購買市場緊缺的原材料、產品,預付一部分貨款的確奏效。
(2)預付款的適用范圍。一般情況下,預收預付貨款是不允許的,只有經國家批準的項目才能采取預收預付款的辦法。
(3)要注意區分預付款與定金。預付款的預先給付與定金的預先給付在表面上有相同之處,但兩者又有原則的區別
5、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問題。合同糾紛的解決有協商解決、調解解決、仲裁解決和訴訟解決等方式,協商或調解是最先采用的方式,當協商或調解解決不了時,是仲裁還是審判,還可以依合同的約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糾紛自愿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