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營業執照(常州營業執照查詢系統信息)
問:“兩證整合”改革是否設立過渡期?
答:這項改革不設過渡期,充分尊重廣大個體工商戶的意愿。一是對于自2016年12月1日起新開業的個體工商戶,發放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二是對于2016年12月1日之前成立的個體工商戶,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換照時,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三是對于2016年12月1日之前成立的個體工商戶,因未辦理變更登記或換照而暫未取得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登記機關引導和鼓勵個體工商戶主動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并提供辦事便利,但不強制換發。
問:社會公眾能否查詢個體工商戶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