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財政局會計業務(北京市財政局會計網會計業務)
第一章 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概述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京財會〔2013〕1023號)要求,結合年度會計管理工作安排,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有關事項如下。
一、應試對象范圍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以下人員在限制期內不得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舞弊的,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二、報名時間要求
北京市將組織兩次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請關注北京財政網站通知通告。
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審核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錄北京財政網站會計業務板塊(http://kuaiji.bjcz.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信息,網上提交后由區縣財政局對照片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可認定報名成功。報名成功的人員可自行在報名系統打印報名回執。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具體辦法詳見網上報名須知。
三、考試時間安排
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采用雙休日加工作日連續考試的方式,考試時間從考試開始至全部報考人員考完為止。考試期間如遇特殊情況,考試時間順延。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打印的時間為準。
四、收費標準依據
收費標準執行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1〕396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每科80元,三門考試科目共計240元。
五、考試科目題型
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以財政部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財辦會201413號)作為考試范圍,并統一使用財政部根據新版考試大綱組織建設的新版無紙化考試題庫。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各考試科目題型如下:
六、考試方式及成績查詢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采取無紙化考試方式,考試試卷由無紙化考試系統隨機生成,每個考試科目一個小時,中間不休息,連續完成三個科目考試。各考試科目總分100分,60分及格。
各科目考試完成后當時顯示成績。網上查詢成績時間詳見準考證相關內容。考生的電子試卷保存1年。
七、證書頒發領取
報考人員應當一次性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三門科目,全部考試成績合格者到各區縣指定地點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領證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上相關內容。
八、相關事項說明
1.為提高報名效率,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應嚴格按照報名須知中照片規格要求上傳本人標準證件照。
2.已在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3.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后,所有報名信息將不能修改,且不再辦理退考手續,請報考人員謹慎操作。
4.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5.報考人員考試時間由計算機隨機分配,一旦確定不能更改。
九、考試大綱
《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大綱
第一章 會計電算化概述
第一節 會計電算化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會計電算化的相關概念
(一)會計電算化
(二)會計信息化
(三)會計軟件
(四)會計信息系統
(五)erp和erp系統
(六)xbrl
1.xbrl的作用與優勢
2.我國xbrl的發展歷程
二、會計電算化的特征
(一)人機結合
(二)會計核算自動化、集中化
(三)數據處理及時準確
(四)內部控制多樣化
第二節 會計軟件的配備方式及其功能模塊
一、會計軟件的配備方式
(一)購買通用會計軟件
(二)自行開發
(三)委托外部單位開發
(四)企業與外部單位聯合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