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微型企業的劃分標準(中小微型企業的劃分標準)
根據工信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于2011年6月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將16個行業的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小微企業可以理解為其中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稅收中的小型微利企業的概念和與小微企業略有不同。
主要包括三個標準,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為小型微利企業。
其特點不只體現在“小型”上,還要求“微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