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留抵退稅是什么意思(留抵退稅是什么意思)
定義:期末留抵稅額,其實指的就是納稅人銷項稅額不足以用來抵扣進項稅額從而沒有抵扣完的進項稅額。
這種稅額,中國一直以來采用的是結轉下期抵扣的制度安排,但是在2018年的一定時期內,對于研發服務、電網等符合條件的企業,國家將它們還沒有抵扣完的進項稅額實行了一次性退還。由于前一年積累了經驗,也證實了留抵退稅制度在我國建立的可行性,2019年我國又將留抵退稅擴大到了全行業。只要納稅人符合條件,其新增留抵稅就可以退還。
那么,納稅人申請留抵退稅的條件是什么呢?
①今年四月起,連續6個月的增量留抵稅額都大于0,并且第6個月的增量留抵稅額達到50萬元或50萬元以上;
②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等級在b級或b級以上;
③納稅人在申請退稅的前36個月當中不曾發生過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者虛開發票等情形;
④納稅人在申請退稅的前36個月當中不曾發生過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以上的情況;
⑤從2019年4月1日開始沒有享受先征后返或者是即征即退政策。
問:一般納稅人在取得退還的留抵稅額后,要如何進行核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