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創業板上市條件和要求(創業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一、創業板上市流程及條件有哪些
(一)創業板上市流程
1、企業股份改制;
2、董事會討論股票發行的具體,提請股東大會批準內;
3、股東大會通過上市決議容:股票的種類和數量;發行對象;價格區間、定價方式;募集資金用途;發行前滾存利潤的分配方案;決議的有效期;對董事會的授權;
4、擬上市公司撰寫上市申請書;
5、報請證券會;
6、保薦人對擬上市公司的成長性進行盡職調查、審慎判斷并出具專項意見;自主創新企業說明發行人的自主創新能;
7、中國證監會五日內受理或者不受理;
8、職能部門初審;
9、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10、中國證監會出具核準文件;
11、核準;
12、公開發行股票。
(二)創業板上市條件
1、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發行人應當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為適應不同類型企業的融資需要,創業板對發行人設置了兩套財務門檻指標,以便發行申請人選擇:第一套創業板指標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第二套指標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3、發行人應當具有一定規模。《創業板首發辦法》要求發行人具備一定的資產規模,具體要求是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兩千萬元,發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萬元。規定發行人具備一定的凈資產和股本規模,有利于控制股票市場風險。
4、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創業企業規模小,且處于成長發展階段,如果業務范圍分散,缺乏核心業務,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風險,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競爭力。
因此《創業板首發辦法》要求發行人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并強調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于發展主營業務。
二、什么是創業板上市
指交易所主板市場以外的另一個證券市場,其主要目的是為新興公司提供集資途徑,助其發展和擴展業務。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較好。
三、公司治理結構要求:
(1)擬上創業板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2)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股票發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3)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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