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匯算清繳為什么會補稅(匯算清繳為什么會補稅)
哪些情況需要補繳個人所得稅?
答: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2、一年之中工作調動的人員。包括2020年分別在兩個單位上班,例如:上半年在甲單位發工資,下半年在乙單位發工資,由于釆用累計預扣法計算個稅,因工作調動造成累計計算中斷,次年匯總全年12個月收入及減除等數據后,補稅概率為70%
3、除工資薪金外,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率;
4、預扣預繳時扣除了不該扣除的項目,或者扣除金額超過規定標準,年度合并計稅時因調減扣除額導致應納稅所得額增加;例如:2021年1月16日起至今,近期自然人對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了修改或者作廢導致扣除金額變少或者變成0扣除。也有不少自然人由于不會操作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錯誤的進行了修改或者作廢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扣除項目,導致扣除金額變少或者變成0扣除,造成虛假補稅信息。
5、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因扣繳義務人未依法申報收入并預扣預繳稅款,需補充申報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