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如何繳納個稅?一圖告訴你!(股權激勵如何繳納個稅)
一、股權激勵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1.股票期權形式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員工將持有的股票期權提前轉讓的,以轉讓凈收益應為股票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取得股票期權的員工在行權日不實際買賣股票,而按行權日股票期權所指定股票的市場價與施權價之間的差額,直接從授權企業取得價差收益的,該項價差收益應作為員工取得的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按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注意:股票期權是在行權時發生個稅納稅義務。
2.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注意:限制性股票是在股票解禁時發生個稅納稅義務。
3.股票增值權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股票增值權被授權人應納稅所得額,是由上市公司根據授權日與行權日股票差價乘以被授權股數,直接向被授權人支付的現金。股票增值權某次行權應納稅所得額=(行權日股票價格-授權日股票價格)×行權股票份數。注意:股票增值權是被授權人實際取得股票增值權的現金兌現時為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前,對于上市公司(含所屬分支機構)和上市公司控股企業的員工,其中上市公司占控股企業的股份不低于30%。間接持股比例按各層持股比例相乘計算,上市公司對一級子公司的持股比例超過50%的,按100%計算,可以實施股權激勵。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員工取得的股權激勵所得給予不直接并入當月所得,而是平均分配到實際在境內工作月份,長于12個月按12個月進行計算單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但實行新個人所得稅法后,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股權激勵收入(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兩次以上(含兩次)股權激勵的,應合并按規定計算納稅。應納稅額=一個納稅年度內累計股權激勵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本納稅年度內各類股權激勵所得累計已納稅款。
三、股權激勵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1.上市公司授予個人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個人可自股票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權獎勵之日起,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