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起征點是什么意思(起稅點是什么意思)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8月31日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根據(jù)新法,個稅起征點由現(xiàn)行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新個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也就是說,如果你每月應稅所得在5000元以上(包含5000元),那么恭喜你,你成為了一名合格納稅人。
“起征點”歷來就是“兩會”代表爭論的熱點話題。今年的“兩會”上,當克強總理講到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時,代表們掌聲雷動。“起征點”到底是怎么算出來的?是不是越高越好?我們今天來科普一個專業(yè)名詞:“起征點”
“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一定數(shù)額開始征稅的起點。比如啊,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人月銷售(營業(yè))額不到3萬元免征增值稅,達到或超過3萬元全額征收增值稅。30000元即為起征點。
“免征額”是在征稅對象的全部數(shù)額中免予征稅的數(shù)額。比如,法律規(guī)定企業(yè)轉讓“全球獨占特許權”所得,免征額500萬元。舉個例子,企業(yè)取得600萬元特許權所得,只對超過的100萬元的部分并入企業(yè)所得征稅。
兩者相比,享受免征額的納稅人就要比享受同額起征點的納稅人稅負輕。
根據(jù)規(guī)定呢,“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的余額”,稅法定義的減除費用,學術界管它叫“基本減除費用標準”,這才是它的“學名”。
那么,個人所得稅法的“減除費用”是起征點,還是免征額呢?這還得從個人所得稅計稅原理說起。個人所得稅以個人的“純所得”作為計稅依據(jù),其中,工資薪金所得需減除“與個人總體能力相匹配的免稅扣除和家庭生計扣除”。因此稅法所定義應稅所得是減除基本減除費用和各項扣除后的余額,它理應屬于“免征額”的范疇,叫它“起征點”的稱謂是不科學的。
不過,人們已習慣了“起征點”的叫法,我們也沒必要去深究。
但要注意,這個起征點不止是工資、薪金,還包括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對這四項收入實行綜合所得納稅。對單純拿工資、薪金的人,總體上稅負有不同程度下降,但對后面三類收入高的人,則不一定是下降了,相反有可能升高,甚至是大幅升高。
講到這里,大家對“起征點”都認識了么?
近日,國務院馬不停蹄給出幾項稅收優(yōu)惠,我們一起來關注下:
一是對因去產(chǎn)能和調(diào)結構等政策性停產(chǎn)停業(yè)企業(yè)給予房產(chǎn)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減免、對社保基金和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有關投資業(yè)務給予稅收減免、對涉農(nóng)貸款量大的郵政儲蓄銀行涉農(nóng)貸款利息收入允許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3%稅率繳納增值稅。二是為鼓勵增加小微企業(yè)貸款,從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由此前已確定的500萬元進一步提高到1000萬元。三是為推動更高水平對外開放,鼓勵和吸引境外資本參與國內(nèi)經(jīng)濟發(fā)展,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nèi)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yè)所得稅和增值稅,政策期限暫定3年,完善提高部分產(chǎn)品出口退稅率。采取上述措施,預計全年再減輕企業(yè)稅負超過450億元。
31日下午,備受社會關注的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經(jīng)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個稅法式亮相!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8月31日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根據(jù)新法,個稅起征點由現(xiàn)行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新個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也就是說,如果你每月應稅所得在5000元以上(包含5000元),那么恭喜你,你成為了一名合格納稅人。
“起征點”歷來就是“兩會”代表爭論的熱點話題。今年的“兩會”上,當克強總理講到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時,代表們掌聲雷動。“起征點”到底是怎么算出來的?是不是越高越好?我們今天來科普一個專業(yè)名詞:“起征點”
“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一定數(shù)額開始征稅的起點。比如啊,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人月銷售(營業(yè))額不到3萬元免征增值稅,達到或超過3萬元全額征收增值稅。30000元即為起征點。
“免征額”是在征稅對象的全部數(shù)額中免予征稅的數(shù)額。比如,法律規(guī)定企業(yè)轉讓“全球獨占特許權”所得,免征額500萬元。舉個例子,企業(yè)取得600萬元特許權所得,只對超過的100萬元的部分并入企業(yè)所得征稅。
兩者相比,享受免征額的納稅人就要比享受同額起征點的納稅人稅負輕。
根據(jù)規(guī)定呢,“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的余額”,稅法定義的減除費用,學術界管它叫“基本減除費用標準”,這才是它的“學名”。
那么,個人所得稅法的“減除費用”是起征點,還是免征額呢?這還得從個人所得稅計稅原理說起。個人所得稅以個人的“純所得”作為計稅依據(jù),其中,工資薪金所得需減除“與個人總體能力相匹配的免稅扣除和家庭生計扣除”。因此稅法所定義應稅所得是減除基本減除費用和各項扣除后的余額,它理應屬于“免征額”的范疇,叫它“起征點”的稱謂是不科學的。
不過,人們已習慣了“起征點”的叫法,我們也沒必要去深究。
但要注意,這個起征點不止是工資、薪金,還包括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對這四項收入實行綜合所得納稅。對單純拿工資、薪金的人,總體上稅負有不同程度下降,但對后面三類收入高的人,則不一定是下降了,相反有可能升高,甚至是大幅升高。
講到這里,大家對“起征點”都認識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