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的定義是什么(無形資產的定義和內容)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具有三個主要特征:
一是不具有實物形態。無形資產是不具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資產。
二是具有可辨認性。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符合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性標準:
(1)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并能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于出售、轉讓、授予許可、租賃或交換。
(2)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者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
注:商譽的存在無法與企業自身分離,不具有可辨認性。
三是屬于非貨幣性長期資產。無形資產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且能夠在多個會計期間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無形資產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其價值將在各個受益期間逐漸攤銷。
無形資產的內容
無形資產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和特許權等。
(1)專利權
專利權是指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在法定期限內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包括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一般而言,只有從外單位購入的專利或者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專利取得的專利,才能作為無形資產管理和核算。這種專利可以降低成本,或者提高產品質量,或者將其轉讓出去能獲得轉讓收入。企業從外單位購入的專利權,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專利權的陳本。企業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專利權,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確定的金額作為成本。
(2)非專利權
非專利技術即專有技術,或技術秘密、技術訣竅,是指先進的、未公開的、未申請專利、可以帶來經濟效益的技術及訣竅。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工業專有技術;二是商業(貿易)專有技術;三是管理專有技術。
企業的非專利技術,有些是自己開發研究的,有些是根據合同規定從外部購入的。如果企業自己開發研究的,應將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規定的開發支出資本化條件的,確認為無形資產。對于從外部購入的非專利技術,應將實際發生的支出予以資本化,作為無形資產的入賬。
(3)商標權
商標權是指專門在某類指定商品或產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稱或圖案的權利。
企業自創的商標并將其注冊登記,所花費用一般不大,是否將其資本化并不重要。能夠給擁有者帶來獲利能力的商標,往往是通過多年的廣告宣傳或其他傳播商標名稱的途徑,以及客戶的信賴等樹立起來的,廣告費一般不作為商標權的陳本衛士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如果企業購買他人的商標,一次性支出費用較大時,可以將其資本化,作為無形資產管理。這是,應根據購入商標的價款、支付的手續費及有關費用作為商標的成本。
(4)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頁數權利。著作權包括兩方面的權利,即精神權利(人身權利)和經濟權利(財產權利)。
(5)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準許某一企業或單位在一定期間內對國有土地享有開發、利用、經營權利。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應將取得時發生的支出資本化,作為土地使用權的成本,計入“無形資產”科目核算。
土地使用權用于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筑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筑物合計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分別進行攤銷和折舊。
(6)特許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