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的加速折舊法有哪些(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法有哪些)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加速折舊法
一、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后的金額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
計算公式:
年折舊率=2 ÷預計使用壽命(年) × 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累計折舊) ×月折舊率
企業應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平均攤銷。
案例:
某企業于2019年12月20日購置并投入使用一項常年處于震動、超強度使用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價為400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12000元,計算每年應計提的折舊。
年折舊率=2÷5×100%=40%
2020年,400000× 40%=160000元
2021年,(400000-160000)× 40%=96000元
2022年,(400000-160000-96000) × 40%=57600元
2022和2023年,(
400000-160000-96000-57600-12000)÷2=37200元
二、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又稱年限合計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乘以一個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為分子、以預計使用壽命逐年數字之和為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
計算公式: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壽命÷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 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 ×月折舊率
案例:
某企業購進一臺機器,價格為30萬元,預計使用5年,殘值率為5%,采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計算每年計提的折舊額。
年數總和=1+2+3+4+5=15,殘值=30×5%=1.5萬元
第1年折舊額=(30-1.5)×5/15=9.5萬元
第2年折舊額=(30-1.5) ×4/15=7.6萬元
第3年折舊額=(30-1.5) ×3/15=5.7萬元
第4年折舊額=(30-1.5) ×2/15=3.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