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清繳是個人辦還是單位辦?(個稅匯算清繳是個人辦還是單位辦)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是由單位還是個人申報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有三種辦理方式,自行辦理、通過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以及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所得稅匯算清繳
(1)概念
所得稅匯算清繳,其實就是上年度所得稅清算的一個過程.每年5月31日前需向稅務機關提交.有一個專門匯算表格,根據會計準則和稅務規定,把該調整增加的增加,該減少的減少.
(2)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國稅、地稅副本復印件
3、年度總賬、明細賬、會計憑證
4、本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所得稅、流轉稅及教育附加、防洪費)
5、驗資報告
6、以前年度中介機構所作的納稅鑒定報告復印件
7、存貨盤點表、銀行對賬單、余額調節表
8、下年度繳本年度12月份稅金的繳稅單
9、資產所有權的證明的復印件
10、有關享受稅務優惠政策的xx復印件
11、基本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