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什么可以退嗎(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什么)
一、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綜合所得(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個人綜合所得(收入)的構成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執行的是七級超額累進稅率(3%—45%)。
1、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以每年收入額減除費用60000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
二、經營所得(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經營所得是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主要是指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等的經營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執行的是五級超額累計稅率(5%—35%)。其中:
1、個體工商戶業主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
2、合伙企業的投資者按照合伙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合伙企業協議沒有約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投資者的應納稅所得額。
需要說明的是,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是自然人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統一確定為年60000元(月5000元)。
3、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費用600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其收入總額包括納稅人按照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合同規定分得的經營利潤和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三、財產租賃所得(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轉讓所得(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財產轉讓所得是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方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財產主要是指有價證券、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和其他財產。
五、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