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性贊助費可以稅前扣除嗎(贊助費可以稅前扣除嗎)
而且,這些接受贊助的公司開具的發票,品目多為“贊助費”,贊助企業在支付此類費用時,賬務處理中也都計入贊助費支出。
其實在實際工作中,贊助費支出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廣告性贊助支出,另一類是非廣告性贊助支出。按規定,廣告性贊助支出可以按照廣告費的要求稅前扣除;但是非廣告性贊助支出就不能了。因此在判斷是不是廣告性贊助支出時要參照3個條件:要通過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已經支付費用并且取得相應發票;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那“贊助費”這類發票品目填寫的不是“廣告”,到底可不可以按照廣告費支出進行稅前扣除呢?
一些企業認為,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但《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又規定,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所以,實施條例中所講的不得稅前扣除的贊助費,應該是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贊助費。
回過頭來再看看,上述贊助體育比賽、演唱會、電視節目等行為,其實很明顯就是打廣告,推動本公司產品銷售,其發票品目雖為“贊助費”,但實際上就是廣告費支出。企業可以按照(財稅2020年第43號)文件的相關規定按照“一般企業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對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边@樣的規定來進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