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不能私對公打款,對方為法人(為什么不能私對公打款)
稅收問題千千萬,節稅露露,懂一辦。
在企業的經營中,很多的老板對于“公轉私、公轉私,還有私轉私”,都出現了一些誤區。因為這一問題,被稅務稽查的案例,也比比皆是。在稽查到談話時,一對話事實就暴露了。
其實呢,企業有公轉私的情況是很常的,但是一定是要合理合規的進行公賬轉私賬,就可以,但是如果要不是合理合規的話,那么就有涉及偷稅漏稅的行為了,按照稅收征管法的相關規定,處罰是很嚴重的。
小編來講講,在“對公”、“對私”轉賬的時候要注意些什么呢?
第一個對公賬戶
首先需要成立一家企業,在任何經濟活動前,都是必須先要有一銀行賬戶;簡單定義:由法人的營業執照,在銀行開辦的單位賬戶,分為:一是基本存款賬戶、二是一般存款賬戶、三是專用存款賬戶、四是臨時存款賬戶,一共是四個賬戶。在這其中呢,只有基本存款賬戶,是可以進行現金支取得,其他的都不行。
對公轉賬的形式有:現金交易、銀行轉賬、網上轉賬、其他轉賬。這四種是最為常見的,但是在現金交易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不然很容易有偷稅漏稅的問題發生。
對公賬戶在實際的應用的時候,有很多的不可替代的價格,好處是很多的,具體有哪些時候呢?
1)開發票和扣稅的時候;
2)交易的往來的時候;
3)進出口貿易的時候;
4)辦理社保和公積金的時候;
可以直接說,公賬戶的存在價值,不僅僅是可以滿足企業的經濟支付等等,還有其他的行為,同時呢還是銀行呀,稅務局監管企業資金流水,是不是安全的最主要最主要的依據存在。
注意!公賬戶在沒有當理由的時候,是不可以向私人賬戶進行轉款的。
第二對私轉賬
現如今,每款“公對私”的轉賬,所發生的每筆業務,都必須是要在賬面上處理的,只能是合理的才可以,比如工資呀,借款呀等等,所規定的才可以。以前那種,貨款不走公章呀,不開票呀,不上賬呀,等等偷稅漏稅的行為是不行的了。現在,想要公款私用,那么問題就是比較的大了。
用私人賬戶,收取款項,沒有申報納稅的,查獲后補繳納稅費將近500萬,繳納的罰款將近300萬。
用私人賬戶超出了所規定的金額,不進行申報納稅的等等違規違法的納稅人,!
各個銀行和稅務局,信息共享,織了一張密密的大網,對于企業的資金流向,還有稅務重點監管。
當然,公轉私也是可以合法進行轉賬,但是必須是要有合理的用途,并且要有相關的資料及證明。
在這幾種情況下,是可以“公轉私”的,具體有哪些呢?
1)企業的發放工資呀,差旅費呀,獎金呀等等(并附有:工資表,代扣代繳個稅的完稅證明,報銷的單據呀等等);
2)房租類(并附有:租房合同、收款人身份證復印機。以及租賃發票);
3)借款類(并附有:有借款合同呀、有收款人身份證復印件呀、還必須是有代扣代繳個稅完稅證明);
4)客戶是個人,交易金額大的時候(比如餐飲呀,服裝呀,必須是要實際真實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