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征收了嗎(遺產稅)
一、什么是遺產稅
遺產稅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對死者留下的遺產征稅,國外有時稱為“死亡稅”。征收遺產稅的初衷,是為了通過對遺產和贈與財產的調節,防止貧富過分懸殊。
遺產稅是以被繼承人去世后所遺留的財產為征稅對象,向遺產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征收的稅。理論上講,遺產稅如果征收得當,對于調節社會成員的財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會公益事業的財力有一定的意義。遺產稅常和贈與稅聯系在一起設立和征收。但是,為了吸引投資和資金流入,也有一些國家和地區故意不設立遺產稅或者廢除遺產稅。
二、中國遺產稅開始征收了嗎?
(一)中國遺產稅尚未普遍征收,部分地方試點征收,如深圳。
(二)深圳試點政策大致如下: 資產總和在80萬—200萬的,征收額為20%后再減扣除數5萬(如100萬對應征遺產稅:100萬*20%-5萬=15萬);資產總和在1000萬以上的,征收額為50%后再減扣除數175萬(如1500萬對應稅收:1500萬*50%-175萬=575萬)。
國家稅務總局的專家們態度堅決:該征,且勢在必行。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佐等有關專家認為,開征遺產稅首先有利于調節社會財富的分配,緩解貧富懸殊的矛盾。國家通過開征遺產稅,可以將有較多財富的人死亡遺留財產中的一部分重新參與社會分配,抑制財富過分的隔代積聚,盡可能減弱以至消除人們對他人遺產的依賴,鼓勵自己勤勞致富,限制不勞而獲。其次,有利于完善中國稅制和貫徹國際間對等原則,以維護中國稅收主權。
三、征收遺產稅會有什么影響呢
稅收是國家調控社會經濟的一種手段,也是對社會財富的“二次分配”。遺產稅作為稅收的一種,也有此項功能。征收遺產稅有何利弊。結合我國的社會發展情況及外國立法經驗,下面從征收遺產稅的利弊兩方面來進行分析。
首先,遺產稅又稱“富人稅”,故主要調整對象是富裕階層人群。通過對富人征稅,從而降低貧富差距,避免“富人越來越富,窮人越來越窮”的局面,實現社會公平,給年輕人營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其次,伴隨著經濟全球化,資本在世界各國頻繁的轉移投資。對稅收的征稅原則,世界各國主要采用屬人與屬地相結合的原則。到目前為止,整個世界上已有百余個國家特別是一些發達國家已經開征遺產稅,如中國不征收此稅種,將會給在中國投資的外國人和在外國投資的中國人減少一種合法避稅的途徑,也會給中國稅源帶來巨大的損失。
再次,征收遺產稅利于促進公共事業。遺產稅多采用累進稅率,有時,公民繼承所獲得的財產遠遠小于其所應繳之稅,故為了不繳此稅,會選擇放棄繼承,而將遺產捐予公共事業。比如英國規定,將財產捐給公共事業會降低遺產稅征收的稅率,成為促進公共事業發展的助推器。
最后,利于防止壟斷現象的發生,大企業家們往往為了生產經營、擴大市場及財富份額,而用聯姻的方式實現強強聯合。但這種聯合可能導致壟斷現象,進而阻礙國民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