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我國居民消費擴大和升級的稅收政策研究(宅經濟)
2020年初暴發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傳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給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前所未有的沖擊,主要經濟指標明顯下滑。據國家統計局初步核算結果,2020年第一季度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同比下降6.8%,①是自1992年開始gdp季度核算以來的最低速度。數據顯示,2020年第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義增長0.8%,扣除價格因素后實際下降3.9%;人均消費支出名義下降8.2%,實際下降12.5%。②與一般性經濟衰退導致邊際消費下降不同,新冠肺炎疫情的沖擊不是暫時性或局部性的,居民消費整體下滑,消費需求與供給都明顯下降。與此同時,“宅經濟”也催生了許多新的居民消費需求和消費方式。一些地方政府或企業向市場投放消費券以鼓勵居民消費,國家也出臺了對新能源汽車消費補貼等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以及促進居民消費的政策措施。隨著疫情防控形勢趨于好轉,居民消費和企業生產逐漸恢復,擴大居民消費,促使消費升級,有利于宏觀經濟增長和微觀民生改善。在此背景下,研究如何全面提高我國居民的消費能力、激活其消費潛力、出臺適應新消費方式等稅收政策具有重要意義。
關于稅收政策促進居民消費擴大和升級的研究,國內外主要集中于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稅收政策通過影響居民可支配收入進而影響消費總量和結構。darby等(1972)研究了減稅對居民消費支出的影響,認為如果消費者將減稅節省的資金用于購買耐用消費品,居民消費支出將大幅提升。匡小平等(2010)指出,我國促進居民消費的稅收政策既要關注稅率和轉移支付,又要調節國民收入格局和居民邊際消費傾向,從直接、間接兩方面拉動消費。甘犁等(2018)研究發現,收入差距擴大和流動性約束增強時,家庭總儲蓄率會隨之升高,消費支出減少,政府可通過加大轉移支付力度、設計收入再分配項目來減少收入不平等,促進消費總量增加。何興強等(2019)認為,家庭總收入的增加顯著促進了家庭各類消費,且對耐用品消費的促進效應更大,應實行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稅收政策,實現居民消費結構升級。第二,稅制結構和稅收負擔也對消費升級進程產生影響。ramsey(1927)指出,為使超額負擔最小化,對商品和勞務征稅的稅率高低與需求彈性大小成反比。付敏杰等(2015)認為,經濟新常態下居民消費升級需要政府保持中性,降低間接稅比重,清費立稅,進行個人所得稅改革,改變邊際消費傾向。第三,制定針對消費供給的稅收政策可以促進消費升級。劉尚希等(2013)認為,消費供給結構不合理影響了居民消費升級進程,應優化促進企業自主創新以及新型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劉相峰(2018)發現,短期內需求端補貼可以顯著促進消費,但實施效果相對滯后,供給端補貼可以永久性提高消費者購買力。差異化、個性化、定制化的消費漸成主流,供給激活需求在居民消費升級進程中的重要性顯著上升。第四,還有學者對稅收政策影響消費升級的機制進行了研究。在谷成等(2018)看來,稅收政策促進消費升級的途徑有為公共產品籌資、縮小居民收入差距、改變商品和服務相對價格,提高稅收政策的穩定性及可預見性、降低居民稅收負擔將有助于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樊軼俠(2018)認為,稅收政策推動消費升級的機制在于調節收入、改變心理預期、價格效應和供給效應,我國稅收政策未來應從減稅和降低居民稅負感著手,改變消費預期,實現消費升級。饒曉輝(2020)從政府作為公共產品和服務生產者的視角,對我國政府支出的產出乘數和福利乘數進行了研究,指出增加政府消費性支出可以促進居民消費,提升社會福利水平。
綜上所述,從理論和實證方面研究稅收政策促進居民消費擴大和升級的學術成果頗豐。本文以新冠肺炎疫情沖擊為背景,指出現行稅收政策在促進居民消費擴大和升級方面存在的諸多問題,并提出完善建議。
二、稅收政策促進居民消費升級的機理分析
消費經濟學從理論層面解釋了居民在不同生命階段進行消費和儲蓄的決策,稅收政策通過改變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未來預期影響其消費決策。居民消費升級則是消費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從滿足生存性消費的單一消費需求升級為追求發展性消費多元化、細分化的消費需求,從只注重消費品價格升級轉變為更加重視消費品的性價比,從傳統線下零售業態升級為“互聯網+”“智能+”等線上線下有機結合的消費渠道。稅收政策通過稅種結構、稅率結構和稅收負擔影響收入分配格局、居民和政府消費能力、企業消費供給和國內消費環境等,實現促進居民消費升級的作用。
(一)影響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費意愿
稅收政策作為一種重要的分配手段,在收入分配與再分配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一方面,稅收收入的總量決定了政府公共消費的水平和規模,政府公共消費的重點向基本公共服務、民生領域的傾斜可以降低居民私人消費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有效拉動居民消費,實現其總量的增加和質量的提升;另一方面,個人所得稅、財產稅等具有再分配作用的稅種影響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費預算約束,其征稅對象、邊際稅率、稅收優惠等共同決定了居民邊際消費傾向和消費意愿,對不同收入群體產生差異化消費升級的刺激作用。
(二)影響商品服務價格,產生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
在市場經濟中,生產者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進行生產決策,而消費者則以效用最大化和預算約束進行消費決策。政府對商品和服務的征稅直接影響其價格,相當于在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中打入一個“楔子”。對生產者征收增值稅、消費稅等流轉稅,會提高商品服務的成本,此時企業存在三種反應:一是提高價格將稅負轉嫁給消費者;二是降低產量迫使市場價格提高;三是提高生產效率、增加科技含量,從根本上降低成本。當前兩種情形出現時,消費者的實際稅收負擔增加,購買力降低,產生收入效應,預算約束使消費者更傾向于生存性消費,居民消費結構難以實現由單一到多元的轉變,致使居民消費升級進程受阻;不同商品和服務的差別稅率會改變市場上課稅商品與其他商品的供應量和相對價格,消費者將采取新的替代組合,改變差別稅率水平可以引導消費行為,滿足個性化的消費需求。同時,稅收政策也可以通過鼓勵當前熱點消費,影響消費者的消費動機和消費預期,引導其進行合理消費,在全社會范圍內營造良好的消費習慣,從需求端促進居民消費升級。
(三)影響企業消費供給,適應居民高質量消費需求
如上所述,當企業采取第三種方式降低稅收影響時,稅收政策會影響消費供給。短期內,政府可以通過稅收政策調整,影響企業預期,改善企業現金流,進而影響消費供給;從中長期看,稅收政策可以助推消費方式變革,促進企業科技創新,鼓勵新產品研發和成果轉化,使市場中的消費品質量更好、性價比更高、更能滿足特色消費需求,實現國內服務型產業由低端向中高端的轉變,在全球范圍內形成競爭優勢。稅收政策從供給端影響居民消費,可實現消費結構優化和質量提升。
(四)營造良好消費環境,有利于促進居民消費升級
良好的消費環境可以將潛在居民消費力轉變為現實消費需求,對促進消費升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科學的稅收政策有利于穩定居民的消費預期,降低消費決策的不確定性,合理規劃不同生命周期之間的儲蓄和消費所占比例。其次,持續擴大準公共物品提供的范圍,可以降低居民的儲蓄動機,增加其消費意愿和能力,實現消費不斷升級。最后,稅收政策可以促進消費理念更新和消費習慣改變,新消費方式也有利于助推居民的消費升級。
三、我國居民消費和升級現狀及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居民消費和升級現狀
根據經濟發展一般規律,一國人均gdp超過1萬美元以后,居民消費升級將帶動服務業和多元化、個性化消費快速增長。據國家統計局初步核算,2019年我國人均gdp為70892元,按全年人民幣平均匯率折算為10276美元。①稅收政策應根據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及時進行調整,體現促進居民消費升級的政策導向。再者,2011~2019年最終消費支出對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的貢獻率均超過50%,且連續6年超過資本形成總額和貨物、服務凈出口的貢獻率,②說明我國消費升級方興未艾。毋容置疑,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居民消費升級造成重大沖擊。疫情暴發后,居民消費水平大幅下降,消費需求不足。2020年第一季度經濟數據顯示,1月至3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下降19%。按消費類型分,餐飲收入和商品零售分別下降44.3%和15.8%。在商品零售的具體類別中,僅糧油食品、飲料、中西藥品呈增長趨勢,煙酒、服裝、化妝品、金銀珠寶、電器、家具、石油及制品、汽車、建筑和裝潢材料同比下降比例都在10%到40%之間。③第一季度我國經濟負增長,居民消費下滑已經成為不爭事實,雖然政府迅速、果斷、超常規的防控舉措在較短時間內阻斷了本土疫情傳播,但疫情尚未徹底根除也使居民未來預期充滿不確定性。短期內,居民面臨收入下降甚至失業的風險,對收入的消極預期嚴重影響了消費動機,降低消費水平、進行預防性儲蓄的意愿增加,除了食品和房貸、車貸等無法減少的生存性剛性消費支出外,享受性、發展性消費都相應減少,追求性價比成為居民理性消費的主要考慮因素。新冠肺炎疫情對居民消費的影響持續,消費升級進程呈現放緩的態勢。
與此同時,疫情對居民的消費供給產生較大負面影響,導致商品和服務消費供給不足。餐飲、電影院、健身房、電玩城、ktv、美容美體、兒童游藝等聚集性的體驗式消費行業和服務型行業因國家防疫工作要求停止營業;提供多元化服務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抵抗系統性風險能力較弱,承擔風險能力不足。根據人類歷史上歷次流行病的發展趨勢和過往防疫經驗,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在短期內完全根除尚存難度,使得企業生產經營在短期內難以全面恢復,營業收入銳減、租金工資支付壓力、存貨積壓滯銷、應付賬款到期等問題凸顯,現金流緊張甚至斷裂將導致企業經營困難甚至倒閉,企業經營不確定性上升,流動性風險、違約風險增大。疫情蔓延還對供應鏈的穩定性造成影響,各地復工復產、復商復市的進度存在差異,部分企業存在復工未到崗、復產難達產的情況,上下游企業之間的經濟活動難以順暢運行,這都使企業難以全面恢復多樣化的消費供給。
(二)現行稅收政策促進居民消費擴大和升級存在的主要問題
1.稅收政策改善居民消費能力和潛力的作用弱化。稅收政策通過影響消費者實際收入水平和購買力,改變消費需求和消費行為。我國現行稅收政策在改善居民消費能力和潛力的作用弱化。一方面,政府支出用于民生等公共消費不足,增加了居民消費預期的不確定性,使得居民消費潛力難以釋放;另一方面,我國以間接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雖然有利于保障國家財政收入,但間接稅的累退性不利于調節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必然會弱化稅收的調節作用。目前,低收入群體的消費受制于其可支配收入,難以實現由生存性向發展性消費結構的轉變;高收入群體的消費行為存在一定盲目性,多集中于炫富性的奢侈消費,不利于促進體驗式消費和服務消費的發展;中等收入群體作為促進居民消費升級的中堅力量,基本物質需求的增速相對較快,服務消費結構升級的空間潛力巨大。
2.稅收政策促進居民消費結構優化和消費升級的力度有限。稅收負擔是影響消費者可支配收入的重要因素。我國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使居民消費實際承擔的稅收負擔較重。近年來政府出臺減稅降費政策,多次下調增值稅稅率,但基本生活消費品需求彈性較小,消費者難以尋求替代消費品,生存性消費在總消費支出中的占比難以降低,發展性消費需求不足,居民消費結構升級緩慢。其中,青年群體作為我國居民消費的主力,各方面的消費支出較多、生活負擔較重,受疫情等影響,其收入預期下降,進而導致消費需求不足,不利于推動居民消費升級。與此同時,我國現行稅收政策對消費中堅力量——青年群體消費扶助的政策體系還很不完善。
3.稅收政策難以適應和滿足特定人群和熱點消費的供給。隨著我國人口結構變化、人口紅利逐步消失以及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勞動力人口更舍得為其老人和孩子消費。表現為目前我國銀發老齡、少年兒童等特定人群的健康養老、教育娛樂、休閑旅游等服務消費需求旺盛,但稅收政策在滿足不同年齡消費者的差異化、特色化、個性化需求方面相對不足。疫情催生了生鮮電商、在線教育、動漫游戲、遠程醫療等熱點消費,消費者更加重視消費品的科技含量,消費偏好也更加多樣化。新興領域和更高層次的消費需求層出不窮,但消費供給滯后于居民消費結構升級,現行稅收政策未能有效發揮引導企業優化商品消費和服務消費供給、更好滿足居民消費需求的作用。
4.稅收政策推動新消費方式和消費提質升級方面相對滯后。消費在我國經濟增長中發揮“壓艙石”的重要作用,良好的消費環境也是實現居民消費升級的重要因素。我國現行稅收政策在推動新消費方式和消費提質升級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疫情期間,為滿足特殊時期的生活需要,許多新消費方式應運而生,如政府、農戶、淘寶三方直播帶貨,社區無接觸配送,遠程辦公,網絡教育,在線診療,博物館在線看展,景區在線游覽,等等,線上線下消費逐漸融合。“互聯網+”“智慧+”消費既滿足疫情期間的居民消費需求,豐富消費者在線消費的良好體驗,也是今后促進居民消費升級的重要途徑,但稅收政策在這一方面還存在空白,未發揮出對新消費方式的引導和促進作用。
四、政策建議
當前,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日益凸顯,逐漸成為經濟增長的主要驅動力。突發的新冠肺炎疫情雖然不能改變我國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態勢以及消費在經濟增長中的重要作用,但目前居民的商品和服務消費下滑幅度較大,消費升級進程呈現放緩的態勢。因此,提振消費無疑是振興我國經濟的主要著力點。如何精準施策,發揮稅收政策在增加居民消費需求、助推居民消費升級和民生改善、促進經濟全面復蘇的作用,本文提出如下具體建議:
(一)強化稅收政策的減負作用,提升居民消費能力
稅收政策通過調節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進而影響居民的消費能力。為降低疫情對居民消費的影響,短期應適時制定精準的階段性稅收優惠政策,通過遞延納稅政策以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激活居民的消費潛能。中長期應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進一步增加公共醫療保健、文化教育等公共消費支出,發揮政府公共消費在保障民生過程中的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作用,增強居民消費信心。此外,還應優化我國稅制結構,加快推進直接稅改革,完善間接稅稅制,以提高稅制的累進性,加強對高收入群體的調節作用,減輕中低收入群體的間接稅負擔,釋放其消費潛力。
(二)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助推居民消費結構升級
稅收政策通過多種稅制要素改變居民消費意愿,促進居民消費結構的升級。一是針對不同收入群體應制定差異化稅收政策,降低居民生存性消費的稅負,為發展性、享受性消費釋放更多空間。可通過下調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農產品的增值稅稅率或實行零稅率,保障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需要,有針對性地拉動基本消費需求;通過進一步完善個人所得稅的附加扣除項目,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醫療、教育、文化、旅游等服務消費需求,鼓勵其增加發展性、享受性、體驗式消費;通過完善消費稅政策,調節高收入群體的奢侈性消費行為,使其養成理性消費習慣。二是進一步完善青年群體的個人所得稅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規定。在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方面,建議增加對學前教育階段嬰幼兒的看護、早教基本費用扣除,對教育費用采用定額扣除與據實限額扣除相結合的方法,且稅前扣除額應指數化動態調整;在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方面,建議細化扣除標準,即對贍養的不同健康狀況、不同經濟情況、不同子女數量的老人分類制定差異化的扣除標準。通過增加扣除項目和細化完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降低青年群體在子女撫育和老人贍養方面的基本生活支出負擔,促使其增加發展性消費,不斷優化消費結構。
(三)打造稅收優惠政策升級版,引導高質量消費供給
為促使企業增加差異化、多樣化、個性化的消費供給,建議實施以下稅收政策:一是研究出臺有利于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升級版,重點扶持服務消費和體驗式消費發展,通過增值稅等流轉稅稅收優惠政策,促使企業增加服務消費的供給,滿足特定人群的消費需求。二是擴大“銀稅互動”受惠范圍,上調納稅信用記錄良好企業的貸款額度,并針對集成能力強、技術水平高的企業出臺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通過實施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投資抵免、跨期結轉等間接優惠政策,引導企業依托國內較完備的產業鏈進行工藝創新并加快成果轉化,提供科技含量更高的消費品,提高居民消費供給質量,滿足居民更高層次的消費需求。
(四)提高稅收政策的產業導向性,鼓勵新消費方式發展
此次疫情倒逼居民消費環境的數字化轉型和升級,以信息網絡為基礎的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有利于消費環境的優化,而居民消費的擴大和升級則依賴于良好的消費環境,應制定相關稅收政策促進新消費方式的發展。一是稅收優惠政策應向5g、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基礎設施傾斜,激發企業擺脫路徑依賴、加快技術進步,促進新消費方式技術基礎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