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從量計征的有哪些稅目(消費稅從量計征的有哪些 )
一、消費稅從量計征的有哪些
1、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2、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3、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
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l一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6、對于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零售金銀首飾
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從量計征的有哪些
二、消費稅的特點
1、消費稅征稅項目具有選擇性。消費稅以稅法規定的特定產品為征稅對象。即國家可以根據宏觀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點地選擇一些消費品征收消費稅,以適當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故可稱為消費稅稅收調節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一產品同等納稅;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稅收負擔轉嫁性 最終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5、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以及從價從量復合計征三種方法征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x適用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x單位稅額
6、消費稅征收環節具有單一性;
三、消費稅的納稅人是誰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中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
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根據《國務院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也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消費稅是國家為體現消費政策,對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征收的一種稅。
消費稅是對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和進口稅法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是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在特定的環節征收的一種間接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