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減資稅務需要什么手續(減資稅務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一、企業減資稅務流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34號公告)第五條規定,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的稅務處理: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于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于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股東會行使對公司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董事會沒有此項權利。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股東會會議作出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減資稅務
二、減資公告登報費用
減資公告是公司企業為彌補虧損,根據經營業務的實際情況,依法減少注冊資本金的行為。減資公告登報價格一般在200左右。登哪個報紙以主管單位意見為準,且一般提前1-2個工作日即可見報。
三、公司減資程序是什么
公司減資決議必須由股東的表決通過。由董事會提出減資的具體方案,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按特別程序通過決議,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以一般決議程序通過決議,修改公司章程。
企業減資稅務流程
(一)減資決議或決定的內容有:
1、減資后的公司注冊資本。
2、減資后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
3、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4、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
(二)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三)履行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資本的減少,將會引起公司章程的變更,因而,公司資本的減少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減少注冊資本的,必須在10日內注銷該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并公告。
(四)公司減資登記需要的材料
1、投資者申請書;(原件)
2、企業董事會決議;(需由董事會一致通過)(原件)
3、股東各方關于減資的協議(獨資企業為減資決定);(原件)
4、股東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協議(非獨資企業)或章程修改決定(獨資企業);(原件)
5、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的審計報告(內有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債權人名單);(原件)
6、國稅、地稅部門出據的常納稅情況證明;(原件)
7、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需由董事長簽字,并蓋章)(原件)
8、省級以上報紙減資公告;(原件)
9、通知債權人回執;(原件)
10、驗資報告復印件;
11、上年度經審計的企業財務報表;
12、營業執照復印件、批準證書原件;
13、原企業合同章程及批復;
14、審批機關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編制目錄,并裝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