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司股東需要什么手續(公司成立股東需要注意什么手續)
一、公司成立股東需要注意什么手續
1、作用出資的股權應當權屬清楚、權能完整、依法可以轉讓;
2、用作出資的股權應當經依法設立的評估機構評估,不能直接確定出資額;
3、必須注意權衡接受股權的收益和風險,不能接受風險與收益不相配的股權;
4、股權出資可能出資溢價的問題,財務處理手續復雜,需要事先約定;
5、必須注意接受股權的市場應變能力;
6、投資人用以出資的股權屬于外商投資企業股權的,還應當報經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機關批準;
7、投資人以股權出資的方式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的,投資人應當先辦理股權股東變更登記后,在辦理被投資公司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
8、不得做股權出資的情形:股權公司的注冊資本尚未繳足;已被設立質權;已被依法凍結;股權公司章程約定不得轉讓;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股權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應當報經批準而未批準。
公司成立股東需要注意什么手續
二、股東變更法人要注意什么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工商管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股東變更的申請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資料和完成公司股東變更所需要的法人,我們的公司股東資格就發了變化。新的股東將取代原來的股東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
三、公司股東變更應該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
企業提交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的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
6、新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變更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