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護令該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適用對象有哪些(人身安全保護令)
一、人身安全保護令該如何申請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由當事人以書面的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請,存在特殊情況,可以口頭申請,法院做好筆錄,申請時內容要包括明確的被申請人,具體的請求以及闡述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是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可以代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申請由受害人經常居住地、加害人經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兩個以上同級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人身安全保護令適用對象有哪些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適用對象主要有這兩類:
1.因姻親、血親及收養形成的法律關系主體;
2.其他在共同生活中遭受暴力的人。
這類人員概括起來主要有:
(1)是監護關系。
(2)寄養關系。
(3)同居關系。
(4)扶養關系。
三、離婚了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嗎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人民法院為保護離婚案件中遭受或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當事人的人身安全,為防止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發生,根據案件當事人的申請,經審查后核發的具有強制力的裁定,因此申請保護令的條件之一,就是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必須是離婚案件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