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網上納稅申報流程(企業網上納稅申報程序)
一、企業網上納稅申報程序
(一)納稅人向國稅局的征管部門提出網上申報納稅申請,經縣(市)區局審批同意后,式參與網上申報納稅。
(二)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提供在銀行已經開設的繳稅賬戶,并保證賬戶中有足夠用于繳稅的資金。
(三)納稅人與銀行簽署委托劃款協議,委托銀行劃繳稅款。
(四)納稅人利用計算機和申報納稅軟件制作納稅申報表,并通過電話網、因特網傳送給稅務機關的計算機系統。
(五)稅務機關將納稅人的應劃繳稅款信息,通過網絡發送給有關的銀行。由銀行從納稅人的存款賬戶上劃繳稅款,并打印稅收轉帳專用完稅證。
(六)銀行將實際劃繳的稅款信息利用網絡傳送給稅務機關的計算機系統。
(七)稅務機關接收納稅人的申報信息和稅款劃繳信息,打印稅收匯總繳款書,辦理稅款的入庫手續。
(八)納稅人在方便的時候到銀行營業網點領取稅收轉帳完稅證,進行會計核算。具體的報稅流程:月末結帳后,開始網上電子申報,然后去稅務局交手工財務報表即可。
企業網上納稅申報程序
二、公司應在每月的什么時候申報納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由稅務機關具體核定。
企業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額預繳,或者按照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預繳方法一經確定,該納稅年度內不得隨意變更。
三、企業的哪些收入需要納稅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這些收入都要納稅:
(一)銷售貨物收入,指企業銷售商品、產品、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貨取得的收入;
(二)轉讓財產收入,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
(三)利息收入,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四)租金收入,指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
(五)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
(六)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指企業提供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
(七)接受捐贈收入,指企業接受的來自其他企業、組織或者個人無償給予的貨幣性資產、非貨幣性資產;
(八)提供勞務收入,指企業從事建筑安裝、修理修配、交通運輸、倉儲租賃、金融保險、郵電通信、咨詢經紀、文化體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教育培訓、餐飲住宿、中介代理、衛生保健、社區服務、旅游、娛樂、加工以及其他勞務服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九)其他收入,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