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融資的優缺點(股權)
根據(財稅〔2014〕109號)第三條的規定,企業之間股權(資產)劃轉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之間,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業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之間按賬面凈值劃轉股權或資產;
2.具有合理商業目的、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
3.股權或資產劃轉后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被劃轉股權或資產原來實質性經營活動;
4.劃出方企業和劃入方企業均未在會計上確認損益。
符合上述四條政策的情況下,可適用以下特殊性稅務處理:
1.劃出方企業和劃入方企業均不確認所得;
2.劃入方企業取得被劃轉股權或資產的計稅基礎,以被劃轉股權或資產的原賬面凈值確定;
3.劃入方企業取得的被劃轉資產,應按其原賬面凈值計算折舊扣除。
與之配套的(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0號)中,對上述股權(資產)劃轉列舉了四種情形,本文以第一種情形即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賬面凈值劃轉其持有的股權或資產為例,說明不同稅務處理下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填寫。
例:2017年12月,甲公司將乙公司股權劃轉至丙公司。
丙公司為甲公司直接控制的全資子公司。
甲公司對乙公司股權采用成本法核算,2017年12月,乙公司股權凈值3000萬元,公允價值4000萬元。
(一)企業賬務處理
在符合(財稅〔2014〕109號)第三條的特殊性稅務處理條件的情況下,2017年12月,甲公司將乙公司股權劃轉至丙公司,甲公司賬務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丙公司 3000萬元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3000萬元
丙公司賬務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3000萬元
貸:實收資本——甲公司 3000萬元
(二)如果甲公司、丙公司均采用特殊性稅務處理時
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前,甲公司、丙公司均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居民企業資產(股權)劃轉特殊性稅務處理申報表》,填列如下:
甲公司2017年企業所得稅《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調整明細表》填報如下:
丙公司2017年企業所得稅《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調整明細表》填報如下:
(三)如果甲公司、丙公司采用一般稅務處理時
如果采用一般稅務處理時,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前,甲公司、丙公司不需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居民企業資產(股權)劃轉特殊性稅務處理申報表》。
甲公司、丙公司賬務處理不變。會計核算上,甲公司對乙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凈值為3000萬元,劃轉后,甲公司對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增加3000萬元,同時減少對乙公司股權投資3000萬元,會計收益為0元;在企業所得稅上,甲公司將乙公司的股權劃轉給丙公司,按照股權轉讓確認所得,即甲公司以公允價值4000萬元確認股權轉讓收入,同時確認股權轉讓成本3000萬元,股權轉讓所得1000萬元。
甲公司2017年企業所得稅《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調整明細表》填報如下:
丙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權后,會計核算上按照劃轉前乙公司股權凈值3000萬元確認長期股權投資與增加實收資本;企業所得稅上,丙公司對乙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為4000萬元。
丙公司2017年企業所得稅《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調整明細表》填報如下:
經上述申報后,甲公司企業所得稅上確認股權轉讓收益1000萬元;丙公司確認股權投資成本4000萬元,丙公司應建立備查賬,并留存甲公司賬務處理憑證、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股權評估報告、丙公司賬務處理憑證、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