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證補辦程序(稅務登記證補辦
一、稅務登記證補辦程序
稅務登記證遺失了就要去稅務局補辦稅務登記證,辦理流程如下:
1、要先去稅務局辦理掛失程序的;
2、自丟失證件的15天之內去稅務局辦理,然后登報說明。
3、要將你納稅人的名稱,稅務登記名稱和號碼,證件有效期,發證機關名稱在稅務局認可的報刊上作遺失聲明。
4、然后憑遺失聲明去稅務局補辦。當然這個是需要費用的,在稅務局掛失的話,也是要罰款的。時間大概是一個月左右。
稅務登記證補辦程序
二、稅務登記證的作用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所頒發的登記憑證。也叫稅務登記證件。
根據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規定,“除按照規定不需要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的外,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
(一)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二)領購發票;【手工發票除外】
(三)開立銀行賬戶;
(四)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五)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六)辦理停業、歇業;
(七)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三、稅務登記證補辦的申請流程
按照《實施細則》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遺失或損壞稅務登記證件,導致無法使用的,應該于15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1、納稅人持蓋有本單位公章的“登報聲明作廢申請”到稅務所窗口提出申請,并且領取《稅務證件遺失聲明登記表》按照規定填寫內容;
2、經第一稅務所審核,加蓋所章后,持《稅務證件遺失聲明登記表》到報社登報聲明作廢;
3、納稅人持登報資料、公章、代碼章到第一稅務所填寫稅務登記變更單,同時補辦稅務登記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