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時個人所得稅減免條件(房屋買賣稅費怎么算?賣房個人所得稅減免的條件又是什么?)
一、房屋買賣稅費怎么算
房屋買賣稅費的算法如下:
1、買方交易稅費的計算法:
契稅:二手房交易稅費,二手房交易稅費: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稅率為3%),交易服務費:建筑面積(平方米)×3元。交易印花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05%。產權轉移登記費::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買家為單位的80元)。
2、賣方交易稅費的計算方法:
(1)商品房:土地出讓金按基準地價×3%×未交土地出讓金的建筑面積,分攤費用::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10%(10樓以下),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20%(10樓以上),個人所得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房改房自用滿五年,且是單一的生活用房免征)營業稅及附加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5.5%。
(2)交易服務費:建筑面積(平方米)×3元,交易印花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05%,土地出讓金:二手房交易稅費,二手房交易稅費: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解困房: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二、賣房個人所得稅減免的條件
賣方個人所得稅減免的條件:
現行政策,免征個稅的前提是5年以上住房且家庭唯一住宅。根據相關規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這里所稱“自用5年以上”,是指個人購房至轉讓房屋的時間達5年以上。而對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納稅人(有配偶的為夫妻雙方)僅擁有一套住房。 根據國五條細則規定,所買二手房現在售價低于購買時買價,可以不用征收個人所得稅嗎? 按照現有政策,二手房交易的個人所得稅有兩種方式可選,差額的20%或總房款的1%。目前市場上成交的房源大部分選擇總房價的1%,但房主2010年之后買入的房子再次出售時,一般選擇差額的20%,因為這兩年受調控影響,房價不漲反跌,理論上無須繳納個稅。
三、賣房個稅是買家交還是賣家交
賣房個稅是賣家交,個稅征收標準:房產證滿五年,并且是賣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產免征個人所得稅;賣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產或房產證未滿5年,按照1%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