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答疑專題(納稅信用)
答:可以在辦理年度匯算時自行刪除被冒用的整條預扣預繳記錄,也可以就冒用身份申報收入情況進行申訴,稅務機關將對您的申訴情況進行核實,并及時反饋核實情況。在刪除和申訴時,您需要就有關情況進行承諾。如果進行虛假刪除或申訴導致少繳稅款,會影響您的納稅信用,情況嚴重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什么情況下不需要辦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44號)第二條規定:“經國務院批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三、全年一次性獎金預繳時選擇的單獨計稅,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如何選擇并入綜合所得?
答:年度匯算時,可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合并至綜合所得計稅;有多筆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可通過【獎金計稅方式選擇】進行設置。
四、通過個稅app申報綜合所得年度匯算,2019年有勞務報酬收入且已完成報稅,為何在個稅app中相應欄次顯示“0”?
答:由于大多數人的勞務報酬和稿酬收入比較零散,來源不固定,為了更好讓納稅人理清并確認自己的收入,可點擊【勞務報酬】后,通過【新增】確認并查詢導入本人實際取得的相關收入。
五、我和朋友同時從個稅app申請綜合所得退稅,為何他的退稅已經到賬,我的退稅未收到?
答:如果是通過網絡方式申請退稅的,除納稅人填報錯誤或存在高風險事項外,稅務機關在7-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退稅決定(比目前其他稅種的一般性退稅,在接到納稅人申請后30日內查實并辦理退稅手續的時間大幅壓縮),之后由國庫辦理退稅。
六、如何查詢2019年收入納稅信息?
答:您可向支付您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扣繳義務人)處了解,也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或到當地辦稅服務廳查詢您相關的收入納稅申報信息。
七、我如何委托任職單位代辦2019年個稅匯算?
答:如需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的,您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選擇自行申報的無需與單位確認);
確認事項包括:
(一)是否有需補充的收入、扣除等信息,如有需補充完整;
(二)如您可以申請退稅,是否申請退稅并提供退稅銀行卡賬號;如您需要補稅,稅款是自行繳納還是由單位代繳等;
單位根據您提供信息代您填寫申報表、計算應退(補)稅并辦理申報;
如果需要補稅,由單位代繳稅款的,需將稅款交到單位由其代繳;自行繳納稅款的,可以在單位代為申報后自行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繳納。
八、納稅人通過個稅app申請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退稅,退稅一直未收到?
答: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退稅,需經過必要的核對程序,稅務、財政、國庫、銀行等部門要聯動辦理,為確保納稅人能夠安全收到退稅款,還要校驗納稅人填報的銀行賬戶是否真實有效,整個鏈路較長。若您的申報表數據填寫真實準確且本人銀行賬戶符合條件,一般預計2-3周可以獲得退稅。年度匯算剛剛開始時,申報退稅的納稅人不多,退稅到賬時間相對較快;近期,申報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數量成倍增加,有的納稅人還存在申報不準確、不規范,甚至虛假申報的情形,進一步加大了處理工作量,造成退稅周期有所延長。稅務、國庫等部門在全力以赴、滿負荷地加緊處理,請您耐心等待,非常感謝您的理解。
同時,也建議您在申請退稅之前,先和單位確認約定的辦理時間,以及您的收入、扣除和納稅情況,以確保申報的準確性,我們也會優先處理在約定時間段內提交的退稅申請。
九、納稅人通過個稅app申請退稅后發現申報信息有誤如何處理?
答:在稅務機關終審前可以作廢申報。如果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已經提交國庫部門的,需在前次申報基礎上辦理更申報。
十、2019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應該在什么時候辦理?
答: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如果您屬于需要進行匯算清繳的納稅人,誠摯地建議您盡量按照稅務機關的安排錯峰辦理,也便于稅務機關為您提供更好的辦稅服務。
如確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約定時間辦理的,可在年度匯算內,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與稅務機關預約辦理。
十一、什么情況下會導致退稅審核不通過或者退稅失敗?
答: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導致退稅審核不通過或者退稅失敗:
(一)您的身份信息不確;
(二)您提交的銀行賬戶信息不確或者無效,導致稅款無法退還;
(三)您的申報數據存在錯誤或者疑點;
(四)稅務機關審核時發現有需要向您進一步核實了解的情況,但您未提供聯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聯系方式不確,無法與您聯系;
(五)稅務機關向您核實有關年度匯算申報信息,您尚未確認或說明。
十二、納稅人申報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誤,在個稅app中如何更?
答:個稅app上的操作步驟是可通過【查詢】-【申報查詢(更/作廢申報)】-【申報詳情】查看已申報情況。若您發現申報有誤,可點擊【更】或【作廢】。
十三、如納稅人符合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退稅的情形并且不適用簡易申報方式,在個人所得稅app上應如何操作?
答:使用手機app端申報,可以從以下入口進入年度匯算,一是從首頁的【常用業務】區塊的【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進入;二是從【快捷入口】-【我要辦稅】下或底部【辦稅】菜單進入后,點擊在【稅費申報】下的【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進行辦理,再按照標準申報的具體步驟指導即可。
十四、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如果在預扣預繳環節單位并入綜合所得申報的,是否不可以再進行更改?
答: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可以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稅款。如確實屬于扣繳單位發放時合并到工資繳稅的,建議聯系扣繳單位進行更申報。
十五、納稅人匯算清繳已經申報后有一筆申訴誤操作如何處理?
答:稅務機關已經終審的申訴事項不能撤銷。但年度匯算時,可以通過增加收入的方式,補充已申訴的內容。此外,對于剛發起申訴的任務(被收入,以及“從未任職”的被任職),次周周一前可以撤銷申訴。
十六、扣繳單位為本單位職工代辦年度匯算申報的,能否補稅和退稅互抵后辦理退補稅?
答:不能。但對年度匯算補稅的,可以統一由扣繳單位代為辦理;年度匯算退稅的,則需填報納稅人本人的銀行賬戶,稅款將退至個人賬戶。
十七、我的綜合所得年收入額超過6萬元。我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怎么預填的?
答:對綜合所得(含一次性獎金)年收入額超過6萬元的納稅人,稅務機關預填的申報數據中,不包括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如納稅人選擇將其并入綜合所得計稅,需在工資薪金欄次通過“獎金計稅方式選擇”將其并入。
十八、扣繳單位為本單位職工代辦年度匯算申報的,集中申報去大廳需要什么資料?
答:如需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的,您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
一般情況下,僅需填報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表即可。如有一些特殊事項,如需要辦理符合條件的扣除的,還需一并報送相關必要信息。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需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如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性捐贈支出,還需報送捐贈支出表等。建議攜帶并攜帶經辦人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
十九、綜合所得申報表在哪獲取?
答: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網站(http://www.chinatax.gov.cn/)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如果您采用網絡申報方式,則您只需在線填寫信息生成申報表,無需再填寫紙質申報表。
二十、殘疾人員有什么可以享受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答:根據《安徽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于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皖財稅法〔2019〕157號)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對我省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本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經營所得,其應減免的個人所得稅,在每人每年8000元稅額的范圍內實行限額減免。納稅人取得的上述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應合并計算減免稅額。
二十一、殘疾人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在個稅app中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