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資企業應如何進行匯算清繳?(所得稅匯算清繳步驟)
在我國,企業在每個年度終了后都需要按時進行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對已預交的稅款實行多退少補。那么,對于占據我國企業數量絕大部分比重的內資企業來說,其應如何確保匯算清繳工作地有序開展呢?在本文中,我們將對此問題進行具體說明。
通常情況下,想要順利完成內資企業匯算清繳,企業必須事前對如下事項進行把握:
1、內資企業匯算清繳期限
一般而言,內資企業繳納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通常,內資企業需要:(1)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和預繳所得稅申報表;(2)年度終了后四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3)年度終了后五個月內結清應補繳稅款。
2、內資企業匯算清繳注意事項
在現實社會經濟中,內資企業進行納稅申報以及匯算清繳,還需注意以下事項,這樣才能夠確保匯算清繳工作地順利進行,進而維護企業財稅安全。這些注意事項具體如下:
?。?)實行按月或按季預繳所得稅的內資企業,其納稅年度最后一個預繳期的稅款應于年度終了后15日內申報和預繳,不得推延至匯算清繳時一并繳納;
(2)若內資企業已按規定預繳稅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的,需在申報期限內提出書面延期申請,并在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后,在核準期限內辦理;
(3)若內資企業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可申請延期辦理,但應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內資企業在納稅年度中間破產或終止經營活動的,應自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申報,60日內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并依法計算清算期間的企業所得稅,結清應繳稅款。
?。?)內資企業在納稅年度中間發生合并、分立的,如若納稅人地位發生變化,則應在辦理變更登記前辦理企業所得稅申報,及時進行匯算清繳,并結清稅款;而如果內資企業地位不變,則納稅年度可連續計算。
3、內資企業匯算清繳程序
一般而言,內資企業想要規范完成匯算清繳操作,還應明確匯算清繳程序。通常,內資企業進行匯算清繳,大致遵循以下流程:
(1)填寫納稅申報表并附送相關材料
這些材料具體包含:a、企業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及附表;b、財務、會計年度決算報表及其說明材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c、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及憑證;d、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e、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f、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稅務機關受理申請,并審核內資企業所報送的材料
?。?)內資企業如發現申報不實,可填報《企業所得稅自查申報表》向稅務機關主動申報糾錯誤
?。?)結清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