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優惠多:哪些企業可以辦理出口退稅?(企業什么情況下可以辦理退稅)
近年來,伴隨著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擴大,我國符合條件的出口退稅企業的數量也日益增長。那么,究竟有哪些企業可以享受到出口退稅優惠稅收政策呢?本文將對此進行具體說明。
出口退稅是國家運用稅收杠桿獎勵出口的一種措施。近年來,伴隨著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擴大,我國符合條件的出口退稅企業的數量也日益增長。那么,究竟有哪些企業可以享受到出口退稅優惠稅收政策呢?本文將對此進行具體說明。
通常情況下,出口退稅一般分為兩種:一是退還進口稅,即出口產品企業用進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產品出口時,退還其已納進口稅;一是退還已納的國內稅款,即企業在商品報關出口時,退還其生產該商品已納的國內稅金。
當前,我國可以申請出口退稅的企業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一)下列企業出口屬于增值稅、消費稅征收范圍貨物可辦理出口退(免)稅,除另有規定外,給予免稅并退稅:
1、有出口經營權的內(外)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
2、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收購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
3、生產企業(無進出口權)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
4、保稅區內企業從區外有進出口權的企業購進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貨物;
5、下列特定企業(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經營權)出口的貨物:
(1)對外承包工程公司運出境外用于對外承包項目的貨物;
(2)對外承接修理修配業務的企業用于對外修理修配的貨物;
(3)外輪供應公司、遠洋運輸供應公司銷售給外輪、遠洋國輪而收取外匯的貨物;
(4)企業在國內采購并運往境外作為在國外投資的貨物;
(5)援外企業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貨物;
(6)外商投資企業特定投資項目采購的部分國產設備;
(7)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或國外政府貸款,采用國際招標方式,由國內企業中標銷售的機電產品;
(8)境外帶料加工裝配業務企業的出境設備、原材料及散件;
(9)外國駐使(領)館及其外交人員、國際組織駐代表機構及其官員購買的中國產物品。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以上“出口”是指報關離境,退(免)稅是指退(免)增值稅、消費稅,對無進出口權的商貿公司,借權、掛靠企業不予退(免)稅。
不過,符合條件的出口退稅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時,還應該特別注意“出口退稅的4個時限”,注意時間觀念,以免為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這“四個時限”具體為:
1、30天。外貿企業購進出口貨物后,應及時向供貨企業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屬于防偽稅控增值稅發票,必須在開票之日起30天內辦理認證手續。
2、90天。外貿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90天內辦理出口退稅申報手續,生產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三個月后免抵退稅申報期內辦理免抵稅申報手續。
3、180天。出口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180天內,向所在地主管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除外)。
4、3個月。出口企業出口貨物紙質退稅憑證丟失或內容填寫有誤,按有關規定可以補辦或更改的,出口企業可在申報期限內向退稅部門提出延期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的申請,經批準后,可延期3個月申報。
可以說,符合條件的出口退稅企業,不僅要對出口退稅相關政策進行了解和把握,同時也要關注出口退稅時限方面的要求,從而切實做好企業出口退稅辦理材料的準備工作,進而確保出口退稅工作地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