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有哪些區別和聯系?(個體工商戶如何報稅)
近年來,伴隨著“雙創”活動的不斷推進,我國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的注冊數量不斷上升。不過,在當前的創業“大潮”中,仍然有很多創業者混淆了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不明確二者的聯系和區別。接下來,本文將對此進行具體說明。
在我國,個體工商戶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家庭或戶,其債務在個人經營的情況下,以個人財產承擔,在家庭經營的情況下,以家庭財產承擔。而個人獨資企業則是指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
在現實社會經濟中,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既存在著相同點,也存在著具體差別,其具體表現如下:
1、相同點
(1)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承擔的民事責任都是無限責任;
(2)二者都有以個人財產承擔民事責任與以家庭財產承擔民事責任的區別;
(3)不論是個體工商戶還是個人獨資企業,它們都是以一個自然人的名義投資成立的,且該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責任能力人;
(4)每月1-6月,兩者都需要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上一年度的年報公示。
2、不同點
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的不同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從業人數限制。個體工商戶的從業人數有限制,包括經營者本人、請幫手和帶學徒等的雇工人員不得超過八人;而個人獨資企業沒有從業人數限制,既可以只有投資人個人進行經營,也可以雇工超過八人以上。
(2)登記條件限制。從事臨時經營、季節性經營、流動經營和沒有固定門面的擺攤經營,不得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但可以登記為個體工商戶。
(3)分支機構限制。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則不能。
(4)名稱變更限制。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變更投資人姓名,而個體工商戶只有在家庭經營的組成形式下才能變更經營者姓名,而且經營者姓名變更必須是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