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管理辦法大改!代理記賬機構有什么要求?
機構方面:
1、機構設立更加嚴格,必須為依法設立的企業,更加重視負責人的會計工作實操經驗要求,促進業務的合規性。
2、與第四條法規修改相呼應,同時更加精簡了申請資格材料和程序,以書面承諾代替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材料,更加重視從業人員的信用;
3、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3名;
4、主管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于3年,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5、縣級以上財政局可對機構及其從事業務情況實施監督,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
6、機構有不法行為,企業或個人都可隨時舉報,嚴重行為將受到行政處罰。
會計人員方面:
1、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于3年;
2、會計人員違反職業道德的,由所在單位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