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臺區發出第一張《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小作坊、小餐飲店實行許可制度開始了!
按照《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規定,本市對小作坊、小餐飲店實行許可制度,對小食雜店、食品攤販實行備案制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小作坊、小餐飲店和小食雜店實施監督管理,城管執法部門對食品攤販實施監督管理。
7月2日,豐臺區盧溝橋街道食藥所按照許可審查要求,向轄區單位“北京炎燁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發放了全市第一張餐飲業態《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證書上都包括了哪些內容?
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應當載明:生產經營者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個體經營者為身份證號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生產經營場所、主體業態、食品類別及名稱(經營項目)、許可證編號、有效期、日常監督部門、投訴舉報電話、發證機關、發證日期和二維碼。
《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經營許可證》上邊在載明的內容有變化,該怎么辦?
如果您的《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經營許可。
但是,如果您的小餐飲店的經營場所發生變化的,應當注銷原來經營場所的《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然后在新經營場所重新申請《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另外,您許可證上載明的經營者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地址門牌號改變(實際經營場所未改變)需要攜帶食品經營許可變更申請表、《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如果您許可證上載明的經營項目等其他許可事項發生改變的,除了攜帶以上材料外還應提交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平面布局流程圖(標注主要設備設施)。
《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丟失了或者損壞了,該怎么辦?
如果您的《北京市小規模》證遺失的應攜帶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補辦申請表、遺失公告(在區縣局、直屬分局網站或者其他區縣級以上主要媒體上刊登);如果您的許可證損壞了應當攜帶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補辦申請表、損壞的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正本原件,副本原件)向原發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