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關于電子商務消費者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及其保護法規
電子商務法關于電子商務消費者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及其保護法規
一、電子商務消費者選擇權及其保護
1.消費者選擇權的定義
消費者的選擇權,是指消費者根據自己的需要,自主選擇自己愿意的商品或服務,然后決定是否購買或接受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自己的情況和意愿,包括收入、需要、意向、興趣等來自主地選擇自己愿意購買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2.消費者選擇權的保護
任何經營者、組織。乃至政府及其部門,強行或者違背購買者的意愿,銷售、搭售商品或其他不合理的條件等,都是對消費者選擇權的侵害。《電子商務法》第十七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二、電子商務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及其保護
1.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利的定義
交易公平性的保證,是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內容。公平交易權是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與經營者進行公平交易的權利、具體包括獲得質量保障和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的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警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售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期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2.消費者公平交易權的保護
公平交易的關鍵是消費者以一定數量的貨幣換得同等價值的商品或服務,消費者有權推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告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程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者問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