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關于網絡銀行的概述定義與類型
電子商務法關于網絡銀行的概述定義與類型
1.網絡銀行的定義
網絡銀行(Online BankingScrvice),又稱電子銀行、網上銀行或在線銀行,是指通過網絡向客戶提供信息查詢、支付結算、信貸、投資理財等金融服務的一種銀行。《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電子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通訊通道或開放型公眾網絡,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服務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絡,向客戶提供的國行服務。
2.我國銀行業的電子化和網絡化業務
20世紀90年代,中國工商銀行在全國率先推出了95588電話銀行服務。
1997年4月,中國招商銀行開通網站是中國銀行業最早的域名之一:1998年4月,推出“網通”網上銀行業務、服務內容包括網上企業銀行、網上個人銀行、網上商城、網上證券和網上支付等。
中國建設銀行于1999年推出網上銀行服務。
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在2000年2月推出,其后又推出了“理財e站通”等業務。
3.網絡銀行業務的類型
根據電子銀行辦理業務利用工具的不同,將電子銀行的業務分為網上銀行業務、電話銀行業務手機銀行業務和其他電子銀行業務4種。
網上銀行業務,是指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電話銀行業務,是指利用電話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絡開展的銀行業務;手機銀行業務,是指利用移動電話和無線網絡開展的銀行業務其他電子銀行業務,是指其他利用電子服務設備和網絡,由客戶通過自助服務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銀行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