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的定義和特點以及作用
1、電子商務法的定義
電子商務法,是指調整運用現代電子信息技術手段,進行商品、服務、信息和其他交換等商務活動的法律規范總稱。
下面對電子商務法的定義進行簡單的分析。
第一,電子商務法是調整電子商務活動的規范。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包括各種法律、規則、標準、協議、示范、規定等。為了確定電子商務活動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調整各方關系,規范電子商務行為,國務院及其部委制定了相應的法規,在我國電子商務法律法規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第二,電子商務法的調整范圍。只要屬于調整電子商務活動的法律法規,包括電子商務活動的所有環節都應該屈于電子商務法的調整范圍。
第三,電子商務法的定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別。廣義的電子商務法,是指調整電子商務活動中所有關系的規范總稱。本書的編者,持廣義電子商務法的觀點。而狹義的電子商務法,是指調整電了交易關系的規范。
2、電子商務法體系
電子商務法是一個國家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同時又具有自己的法律體系。電子商務法體系由電子商務基本法、電子商務實體法和電子商務程序法三部分構成。電子商務基本法,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電子商務方面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電子商務實體法,是指從實際內容上規定人們之間的權利與義務的本體及其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法律,如電子交易法、電子簽名法、電子合同法等電子商務程序法,是指以保證權利和義務得以實施或職權和職責得以履行的有關程序為主的法律,如電子商務訴訟法等。電子商務法體系的三部分內容相互聯系、相互制約,電子商務基本法起統御作用,電子商務實體法構成電子商務的具體法律,電子商務程序法構成訴訟和司法內容,三者構成電子商務法律的統一體。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子商務法》)屬于電子商務基本法范疇,《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以下簡稱《電子簽名法》)屬于電子商務實體法范疇。
3、電子商務法的特點
與傳統商法相比,電子商務法具有國際性、行業慣例性、開放性、兼容性和技術性等特點。
(1)國際性
電子商務法在空間上,打破了傳統商法的常規,顯現雙邊、多邊,乃至全球化。個球性的特點決定了電子商務法的國際性,任何傳統法,都難以做到像電子商務法這樣跨國的、全球的特殊性,。在電子商務的立法實踐中,任何一個國家都不能以自己國家的特定情況為由而搞特殊,必須以全球性的商務統一為解決方案,充分體現國際性。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所制定的《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范法》(以下簡稱《電子商務示范法》)和《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等名示范法》(以下簡稱《電子答名示范法》),是各國制定電子商務法和電子簽名法的基礎。
(2)行業慣例性
電子商務法是對電子商務行業或領域商務活動進行調整的規范,以行業通行的慣例作為其行為的規范。一般的法律通常不可能為其規定具體的行為規范,而電子商務領域內的商務活動非常特殊,且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不斷地發展,所以具有行業慣例性。有人認為,電子商務法與那些“剛性法相比,應當是“柔性”的,是隨著網絡、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業務的發展不斷更新的規范。
(3)開放性
電子商務法是關于電子商務的法律,而電子商務是以數據電文和信息技術、網絡為基礎的。電子商務活動、數據電文、信息技術和網絡在形式上是多樣化的,同時又是發展變化的,因此,電子商務法必須是開放的。國際組織和各國電子商務立法中,大量使用開放性條款和功能等價性條款,就是開放性的體現。
(4)兼容性
電子商務法的兼容性,是指電子商務法能適應數據電文、信息技術、網絡等名種信息技術手段和形式,同時也使電子商務法具有復雜性。電子商務活動比傳統的商務活動涉及的參與者更多,電子商務交易關系復雜而多變:電子商務交易涉及各種交易、支付等手段,電子商務的信息技術基礎復雜且存在依賴,所以電子商務法律必須是兼容的。
(5)技術性
電子商務法的規范中,涉及很多技術內容,并且許多規范都是直接或間接地由技術規范演變面來的,如加密技術、數字簽名技術、網絡協議技術、網絡安全技術、數據電文生成技術和傳輸技術等,都應該做出法律要求。
4、電子商務法的作用
1、創建電子商務法律環境
電子商務立法,是一個國家或地區法律建設的重要組成內容。從電子商務角度來看,電子商務法將電子商務行為置于法律的環境之中,電子商務是一種新的經濟形式,其涉及的數據電文、電子交易、電子支付、電子認證、現代物流等新的形式和手段需要有新的法律規范,因此,需要在法律上適時做出明確的規定,電子商務才能有法可依。
2、保障網絡交易安全有序
網絡交易是電子商務的主要形式和途徑。保證網絡交易安全有序的方法有多種,主要是技術和法律。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是電子商務發展中的一個重要制約因素。電子商務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易使人們對電子商務產生懷疑,難以建立交易的信心,從而阻礙了電子商務的普及和發展。電子商務立法,就是在法律方面對電子商務起到可靠的保障作用。
3、鼓勵電子商務長遠發展
通過電子商務的立法,規范電子商務行為,懲治電子商務欺詐行為,解決電子商務爭端,鼓勵電子商務健康、長遠發展。
4、促進信息技術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