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ICP審批常見問題解答一
1.公司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有什么要求嗎?工商不給加怎么辦?
答:“經營范圍”應載明“電信業務”相關字樣或列舉出本次申請的電信業務種類。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屬于先照后證的事項,即:各地工商部門一律不再將其作為登記前置,申請人可以直接申請相關經營范圍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取得營業執照后再到相關審批部門辦理許可手續。工商不給加,可要求其按照國務院相關規定辦理。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
2.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外幣,外幣金額需要符合100萬/1000萬嗎?
答:如外幣需換算為人民幣,換算后的人民幣金額滿足準入條件即可。
3.許可申請時,法定代表人、許可負責人、客服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可以重復嗎?
答: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許可負責人、客服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之一。許可負責人、客服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不可重復。
4.社保人員提供的社保證明,有沒有要求必須繳納那種險?最少交幾種保險?
答:無要求。
5.社保證明顯示為補交可以嗎?
答:可以。
6.社保局不提供紙質材料,網上打印社保證明后,退回意見要求提交核驗步驟?
答:社保證明應為加蓋社保機構鮮章的原件彩色掃描上傳。若為社保機構電子章,或只能從社保機構網上打印,無鮮章的,需提供網上核驗方式。
7.總公司申請許可證可以用分公司的人員社保嗎?
答:可以用分公司的人員或者辦事處的,但不可以是勞務派遣或人力資源外包。
8.提交了《股東追溯不涉及外資承諾書》,但實際有外資怎么辦?
答:企業務必如實承諾。在取得許可證之前發現虛假承諾的,將作為虛假材料論處,按照《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45條規定,不予受理或不予許可,給予警告,申請人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在取得許可證之后發現虛假承諾的,將按照騙取許可證論處,按照《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45條規定,撤銷該行政許可,給予警告并直接列入電信業務經營失信名單,并視情節輕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3 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9.公司是新三板掛牌公司,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披露的前十大股東不是最新情況怎么辦?
答:可以提交最近30日內查詢的《證券持有人名冊》。
10.提交網審資料的掃描件時,可以加蓋用途章嗎?
答:除必須加蓋的公章的地方外,可再額外加蓋用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