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藏品NFT平臺辦理需要哪些資質 需要辦理ICP許可證嗎
數字藏品NFT平臺辦理需要哪些資質?
數字藏品平臺不僅需要辦理,還需要辦理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等等資質。
1、進行區塊鏈安全評估和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
《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開發上線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進行安全評估。
第十一條規定,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填報服務提供者的名稱、服務類別、服務形式、應用領域、服務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備案手續。
2、辦理ICP經營許可證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3、辦理《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本規定所稱網絡出版物,是指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的,具有編輯、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數字化作品,范圍主要包括:
(一)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內具有知識性、思想性的文字、圖片、地圖、游戲、動漫、音視頻讀物等原創數字化作品;
(二)與已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內容相一致的數字化作品;
(三)將上述作品通過選擇、編排、匯集等方式形成的網絡文獻數據庫等數字化作品;
(四)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定的其他類型的數字化作品。
第七條規定,從事網絡出版服務,必須依法經過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4、辦理《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或履行備案手續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本規定所稱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是指制作、編輯、集成并通過互聯網向公眾提供視音頻節目,以及為他人提供上載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的活動。
第七條規定,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應當依照本規定取得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或履行備案手續。
5、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文化部發布的《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申請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審核批準。
6、辦理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備案
《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國家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絡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
第五十九條:網絡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絡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絡安全等后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因此,應當由其運營或使用單位到當地公安機關網監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7、辦理拍賣經營許可證
若平臺以競價拍賣的形式發售,應當到商務部門取得拍賣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