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辦國內多方通信服務許可證 成都資質許可代辦機構
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申請條件:
(一)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二)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場地和專業人員;
(三)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信譽度證明文件(現有經營的電信業務);
(四)注冊資本最低限額100萬元人民幣的全中資公司;
(五)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相關技術方案。
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申請材料:
(一)申辦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辦商用試驗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其內容應包括:單位名稱、申辦的電信業務種類、業務覆蓋范圍、申辦單位性質、隸屬關系、注冊資本、注冊地址、通信地址、郵政編碼、法人及聯系人的手機、聯系電話傳真號碼和E-MAIL等。
(二)申辦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預登記證明,如有上級單位或行業歸口單位的,需提交批準其成立的批準文件。
(三)申辦單位的概況,包括從事電信業務的基本條件,技術力量和經營管理人員情況,場地設施和企業發展業務的資金保障等有關情況。
(四)申辦單位最近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法人年度財務會計報表或驗資報告。
(五)申辦單位的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
(六)申辦單位的機構設置情況及業務經營的管理措施,如有分支機構的,需提交包括全省所設置的經營管理機構情況,申辦單位與各地分支機構的經濟關系和職責任務,經營管理全網業務的主要措施等。
(七)可行性報告,其內容包括:要求經營的業務種類、業務覆蓋范圍、市場調研、業務預測和投資效益分析、發展規劃、工程計劃安排、預期服務質量、收費辦法及收費標準等。
(八)組網技術方案,其內容應包括:網絡概況、系統特點、組網方式、業務服務方式、網絡結構、技術標準、編碼方式、頻率配置、設備配置等。
(九)已購或欲購的主要設備清單。
(十)證明公司信譽資質的有關材料。
(十一)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的措施。
(十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