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冊公司要哪些條件?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什么是北京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設立,股東以其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1)有符合要求的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組成: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特點+組織形式。(具體要求請詳見名稱申請告知單)
2)有符合要求的股東:
股東人數應該為1個(含1個)以上50個(含50個)以下:
股東資格應該符合相關要求,請認真閱讀《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了解具體要求。
3)有符合要求的出資
股東可以用貨幣以及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股權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應符合相關規定。
4)有符合要求的公司章程
股東可以依法自主制定公司章程。章程中應當載明“本章程與法律法規不符的,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章程的經營范圍條款中應當注明“以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核定的經營范圍為準”。
5)有符合要求的公司住所
所選擇的住所應為有房產證的合法建筑,且房產證上記載的用途應與注冊公司的使用用途一致。
6)從事的經營項目應符合國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