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ICP許可證年報已經開始了!來看看具體要求!
廣大企業老板,可要注意了。 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在現今是很普遍的,特別是在現今互聯網不斷的深化的情況下,根據國家《互聯網管理辦法》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許可證,否則就屬于非法經營。 但是,對于很多企業而言,辦理ICP許可證還是需要的時間和精力的,同時企業辦理ICP許可證也存在著一定的認知不全的情況,因此,會出現一些常識錯誤。
小編溫馨提醒:2021年年度ICP等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檢已經開始啦!對于已經成功辦理了ICP許可證的企業,現在首要考慮的就是如何做好每一年的年檢,因為每年的年檢直接關系到企業的合法經營。
根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要求,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均須在許可證有效期內,按照規定履行年報義務。(配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統稱電信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具體來說: 01信息報送
1月-3月份,相關企業需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向電信管理機構報送年報,截止時間3月31日。2021年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檢1月15日已經開放年報通道。 每年 4 月,對未按要求報告年報信息的企業,電信管理機構督促其切實履行年報義務,限期一個月內補正。
持有經營許可證的公司需向通信管理局提交所需材料,一般有以下幾種:
報送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檢報告、業務年檢報表(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原件掃描件(參加過年檢的單位需持年檢合格通知書);
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掃描件;
公司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
公司經營報告:去年公司電信業務經營情況整體回顧,去年公司新增電信業務或欄目、對電信市場環境的情況分析,公司業務發展規劃。 02社會公示
每年5月:電信管理機構將《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公示的年報信息(涉及商業秘密的信息除外)以及參報企業選擇公示的年報信息,向社會公開。 03年報抽查
每年5-9月,電信管理機構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在執法活動中全面推行隨機抽查的通知》(工信廳政函2016)606號)要求,自行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通過書面檢、實地核查、技術檢測等方式,對各企業的年報信息及執行有關規定情等進行抽查,在抽查中發現企業有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予以處理,并向社會公示。 04信用記錄
每年5月,對拒不履行年報義務的企業,電信管理機構應將其列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在相關企業補充履行年報義務后,電信管理機構可將其從不良名單中移出。 截至2020年4月底,全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企業共82377家,其中工業和信息化部許可的跨地區企業20054 家,各省(區、市)通信管理局許可的本地業合計62323家。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是監管部門為了改善電信市場環境而進行的監管方式創新。一旦進入不良名單,就意味著相關企業經營存在不規范甚至是違法違規行為,也就是企業管理出了問題。
1月20日,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2020年四季度,依據《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10家企業受到電信管理機構行政處罰并被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去年10月,工信部曾發布2020年第三季度40家違規企業被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和失信名單... 然而,當下正處于企業提交ICP許可證年檢的時期,仍然有很多企業不把年檢當一回事: 被工信部“拉黑”:不提交年檢的企業會被主管部門加入不良名單,如連續3年沒有按時年檢或有違規操作者,經營許可證很可能會被吊銷,吊銷之后3年內是無法再次申請的。連正常的業務也不得展開,一旦被查處,后果不堪設想。
面臨罰款:根據年檢所違反規定的情節嚴重程度,主管部門予以5000以上3萬以下罰款。 社會公示/影響信譽:工信部對不良名單/失信名單進行定期公示,嚴重影響企業信譽。 業務開展受限:對于新開展業務工信部酌情不予批準,已開展業務不予續期,依據違規情況嚴重程度限制開展。